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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泡司法所妥善安置一名生活不能自理监狱释放人员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9-01-14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1月14日讯(周寒)2018年12月28日,金某(因故意伤害、强奸罪被判3年),提前减刑被释放,由市局按必接必送制度先通知司法所后,从龙井送至杨泡司法所,司法所提前联系了乡民政办和烟筒村干部。民政办同意为其申请临时救助和低保,由于金某双目已乎失明、腿走不了路,生活不能自理,在烟筒村只有一个空房子,其全家(妻子朴某有精神病、母亲崔某80多岁)2年以前就都被女儿(金某某30岁正常打工)接到韩国生活,司法所将金某送到村委会后,户籍地烟筒村的村干部表示其母亲崔某为人特差,与全村人都打过架,村里都没有他家人的电话,没有人敢照顾金某,村委会办公室也无法吃住,经司法所与村干部沟通协调,村里有一人表示可以照顾他,为金某烧炕做饭,但要每天100元,签订合同,由于在没有联系上他的亲属前,照顾的时间无法确定,于是司法所与民政办沟通,希望通过救助站、养老院等解决其临时的生活问题,都没有成功。在联系其亲属方面,司法所通过朝族人联系,最终于晚间8:20分与在韩国的他的母亲和女儿打通了电话,其女儿表示会照顾金某,但飞机是1月11日的票,这几天需要政府帮扶。最终司法所在村里无力照顾金某的情况下,向乡党委汇报后,乡党委协凋民政局临时安置金某到泡子沿村的社会福利中心。1月13日其女儿将其从社会福利中心接回,1月14日办理手续后,去韩国定居。

    2018年12月28日,金某(因故意伤害、强奸罪被判3年),提前减刑被释放,由市局按必接必送制度先通知司法所后,从龙井送至杨泡司法所,司法所提前联系了乡民政办和烟筒村干部。民政办同意为其申请临时救助和低保,由于金某双目已乎失明、腿走不了路,生活不能自理,在烟筒村只有一个空房子,其全家(妻子朴某有精神病、母亲崔某80多岁)2年以前就都被女儿(金某某30岁正常打工)接到韩国生活,司法所将金某送到村委会后,户籍地烟筒村的村干部表示其母亲崔某为人特差,与全村人都打过架,村里都没有他家人的电话,没有人敢照顾金某,村委会办公室也无法吃住,经司法所与村干部沟通协调,村里有一人表示可以照顾他,为金某烧炕做饭,但要每天100元,签订合同,由于在没有联系上他的亲属前,照顾的时间无法确定,于是司法所与民政办沟通,希望通过救助站、养老院等解决其临时的生活问题,都没有成功。在联系其亲属方面,司法所通过朝族人联系,最终于晚间8:20分与在韩国的他的母亲和女儿打通了电话,其女儿表示会照顾金某,但飞机是1月11日的票,这几天需要政府帮扶。最终司法所在村里无力照顾金某的情况下,向乡党委汇报后,乡党委协凋民政局临时安置金某到泡子沿村的社会福利中心。1月13日其女儿将其从社会福利中心接回,1月14日办理手续后,去韩国定居。(吉林省珲春市司法局杨泡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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