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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东县司法局新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现状调研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8-12-07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12月7日讯(徐利伟 邵彬 徐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并把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开展法治教育,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要结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广浙江好的经验做法,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大力加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克东县下辖98个行政村、6个社区,目前,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呈现良好态势,但农民法治观念比较淡薄、村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比较弱、农村法律服务体系不完善、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等主要问题。多年来,这个县经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显著提高,推动了新农村基层依法治理建设。然而也应注意,这个县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仍然任重而道远,对此,必须立足实际,多措并举推动新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纵深发展。

    一、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取得可喜进展

    从调研的情况看,这个县以“四民主”、“两公开”为抓手,全面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村干部及广大村民的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一)民主选举在农村基层普遍开展,村民的民主意识日趋成熟。一是民主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各村均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实行“两推一选”办法,即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时,在征求村民组长、村民代表、共青团、妇联主要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由党员无记名投票推荐初步候选人,再经街道党委根据推荐票数,按照组织程序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提交村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投票选举产生支部委员,并经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共同筛查有无违法违纪历史,烟疤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关口。全县100%的村党支部都能顺利完成换届选举任务。二是海选产生村民委员会。各村根据相关规定,由村党支部主持,选民推选选举委员会,提出选举委员会建议名单,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选举,确定选举委员会,再选村民代表。在此基础上,实行无记名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村委会。全县村委会选举村民参选率达98%以上。这种直接的民主选举,标志着村民民主意识正在逐步提高。

    (二)民主决策在农村基层普遍得到贯彻,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明显增强。实行民主决策,是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从调查走访的情况来看,克东县农村基层普遍实行了民主决策,程序也比较规范。村里重大的村务,一般都实行“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程序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基本上形成二种模式:一种是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先召开支委会研究并提出决策方案,由党支部召集主持村“两委”会议讨论,再由村民代表讨论,在此基础上进行表决通过,最后由“两委”付诸实施;另一种是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村“两委”提出议案,然后将议案交由党员大会讨论,经讨论修改通过后再交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最后由村“两委”付诸实施。

    (三)民主管理在农村基层普遍得到推行,村民自治管理已有比较稳固的基础。据了解,全县农村大多数行政村都制订了各项村民自治制度,有些相当规范,把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村务公开工作规范等等各项自治制度进行汇编,装订成册发至各村民手中。通过村规民约等各项制度,把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级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和工作程序以及经济管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要求,规定得明明白白,加强了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四)民主监督在农村基层普遍得到实行,上级监督和群众监督、制度监督和群众监督得到较好的结合。从调查走访的情况看,全县各村普遍实行了“两公开和民主评议”制度,确保落实民主监督。在制订各项制度,确保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基础上,把制度监督与村民监督有机结合,街道(镇)监督与村民理财小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近年来,全县普遍实行村帐镇(街道)管的办法,统一了各村的财务制度,增加了财务管理和力度,有力地纠正了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状况;同时各村都实行了村务、财务定期公开,增强了透明度,有力地保障了村民的监督权利。

    二、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克东县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成效显著,农村基层依法治理迈上了新台阶,村民依法办事意识逐渐增强,与此同时,也应清醒看到,新时代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仍存在许多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是:

    (一)农村干部和群众的学法、用法工作明显滞后。全民的法律意识、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但从面上的情况来看,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村村民的普法教育工作力度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的普法教育工作活动远远少于城镇,尤其是村级自行组织的普法教育活动极少,对农村老年人的普法教育工作几乎成了死角,农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比较淡薄;二是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相对滞后,部分农村干部依法管理村级事务的意识、能力和做法与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要求相比,仍有待提高;三是村干部和村民遇事用传统习惯的方法解决问题多,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少,村民在合法权益受侵害后运用法律武器来解决的少。

    (二)村级制度建设和各项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村务、财务公开的时间不规范。从调查走访中看到,有的行政村村务公开时间和内容不规范。二是各项规章不够规范。在实地调查中,发现个别村在制度整合、完善和落实上还不到位,甚至制订的村规民约还有罚款等违法条款的存在。

    (三)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就全县范围而言,各村民主法治建设发展不平衡,有些村各项制度完善,“四民主”、“两公开”搞得扎实完备,但有个别村则明显滞后,存在较多问题,如因村级土地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引发矛盾纠纷时有发生,村务档案卷宗管理薄弱,不利于持续健康的发展。

    三、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几点思考

    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新时达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需要适应农村发展的新常态,立足新农村发展中的新形势新任务,创新开展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必须围绕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与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把民主建设与法治建设,民主法治建设与农村基层党建与完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 坚持党建先行,以党建引领农村民主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通过三会一课、固定党日等,不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依法治国理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宪法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要坚持“党建经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将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深入开展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要落实“一岗双责”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决惩治腐败,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推动完善村级党员发展和党建卷宗等各项管理工作。

    (二)完善制度管理,以全县“法治建设年”活动推动基层依法治理和民主管理。2018年是克东县“法治建设年”开局之年,按照部署要求,立足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三大职能,助力法治克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一是激励和教育全系统广大干部群众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思维,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切实维护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二是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实现规章制度既管人管事。既是村干部依章理事的依据,也是广大村民直接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有力保证。同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解答群众疑惑,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以确保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将“七五”普法同基层民主法治相结合,加大农村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特别是要加强村“两委”干部的法治培训工作。首先,应充分利用党校,举办基层干部法制培训班,集中时间对农村干部分期分批进行轮训,也可以以会代训,或结合工作实际举办相关的法制讲座。其次,建立法治夜校,吸纳知识分子共同落实普法宣传。再次,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清单,建立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以制度倒逼农村干部学法用法,并组织干部普法知识无纸化测试,形成基层农村干部学法的常态化。

    (三)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选拔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一是加强村队伍建设建设,选举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热心农村事业的干部担任村两委,保证基层农村党的政策方针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二是加强农村党支部建设。创新开展“支部连支部,脱贫奔小康”的党日活动,促进城乡结对共建,通过组织共建、党员共管、人才共育、致富共帮,着力解决机关基层党组织功能弱化、活动虚化、作用淡化的问题,着力解决村党组织引领作用不突出、服务功能不完善、党员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以保证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显得迫切,更为需要。

    (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基层农村的社会稳定。“三农”问题始终是人民群众的痛点,政府工作的难点,媒体关注的热点。克东县近年来农村矛盾纠纷频发,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克东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围绕省、市、县关于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工作部署,抓实抓靠化解矛盾纠纷的各项工作。首先,搭建工作平台。如成立全县人民调解协会(人民调解中心)、成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建强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访工作室、配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访室、建全其他行业、专业调委等。其次,加强队伍建设。如建立全县人民调解员人才库;配强乡、村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聘优人民调解协会专职调解员(驻县信访室值班员)等等,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实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居,较大矛盾纠纷不出乡镇,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不出县,在全县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推动“枫桥经验”人民调解工作取得实效,为建设“平安克东”,推动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新农村矛盾已然发生新变化,只有加快推进农村基层法治建设,才能更好地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深入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意义重大,任重道远。唯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让农村民主法治蔚然成风,才能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实现乡村振兴。

    (黑龙江省克东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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