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10月11日讯 (张冰)为切实发挥司法鉴定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中的作用,鸡西市司法局下发《关于减免部分老年人司法鉴定费用的通知》在“老年月”期间(10月1日至10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减免部分司法鉴定费用。
《通知》明确了符合减免部分司法鉴定费用的老年人范围及条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申请司法鉴定的,凭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司法鉴定机构应减收或者免收老年人司法鉴定费用;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确实存在生活困难的老人,如:空巢老人以及老年人因家庭暴力、虐待等原因申请司法鉴定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减收或者免收老年人司法鉴定费用。同时做到主动询问老年人困难,热情周到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并有针对性的为老年人配备必要的设备,如:老花镜、老年人常发病急救药物及软椅垫等。(黑龙江省鸡西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