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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城县明确十条纪律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8-09-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9月30日讯(杨龙龙为确保扶贫脱贫工作高质量推进,澄城县严明十条纪律作风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责任必须明确。贫困户达标工作包联部门负第一责任,贫困村退出工作镇(办)负第一责任,摘帽指标认定工作责任部门负第一责任。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未能如期兑现军令状、完成脱贫摘帽任务的,一律进行问责。

    二是标准必须严格。“577”指标全部达标,精准识别率、精准退出率、精准帮扶率、易地(脱贫)搬迁入住率、贫困发生率和群众满意度等“五率一度”必须全面达标。对未能按时完成认定的,“五率一度”不达标的,发生上访的,一律进行追责。

    三是程序必须严格。严格执行“户脱贫、村出列、县摘帽”工作程序、时间节点及各项要求。对于没有按照时间节点、相关程序完成任务的,对相关镇(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一律约谈。

    四是退出必须过硬。贫困户退出必须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必须退得明白、退得满意、退得硬气。对于出现退出不精准的、群众不满意,出现数字脱贫的,一律倒查追责。

    五是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把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新要求、新变化,确定专人,做好培训,保证质量。做细做实基础资料,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包联村贫困户“一卡一薄”逐一审核签字。对于把关不严、数据矛盾、逻辑不清、弄虚作假的,一律进行问责。

    六是干部必须配强。驻村力量只能增强,不能减少。对于擅自减少驻村力量的,违反驻村帮扶规定、缺岗脱岗、出勤不出力,以及抓问题整改不力、导致问题频发、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进行问责。

    七是驻村必须坚持。严格坚持县级领导和镇(办)、包联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驻村要求,利用驻村时间研判重点对象,找出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总结规律、以点带面。对于不能按规定驻村、驻村流于形式的,一律全县通报。

    八是督战必须常态。持续开展督导自查,实现村村全覆盖、贫困户全覆盖,由脱贫攻坚督查组对督战队工作进行排名。对连续两次排名末位的,由县纪委监委对督战队队长一律进行约谈。九是作风必须过硬。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对于镇村两级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对于不作为乱作为、帮扶流于形式的,和截留挪用侵占扶贫资金等腐败行为的,一律“一案双查”。

    十是奖罚必须分明。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用好“三项机制”,对表现好的要表彰奖励、选拔重用;对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推进不力、任务不能按时完成,影响全县脱贫摘帽进程的,一律严肃问责。(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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