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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暖人心(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8-09-12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9月12日讯(何明丽)2018年9月11日早上,一位五十多岁的大婶走进了四川省南江县公证处办公室,大婶面容憔悴,忧心忡忡告诉公证员,她丈夫生前在中铁集团上班,2002年因公去世。当年丈夫集资购买了单位的一套房屋,该房屋属于他们夫妻二人共同的财产,但房屋登记在丈夫名下,丈夫死后,她独自带着两个女儿生活,房屋是丈夫留给她们唯一的财产,现在她居住的当地用水、电、暖气都要房屋所有权人本人办理相关证件才能使用。丈夫已经过世多年,按照当地要求现在只有房屋继承之后变更了所有权人才能办理相关证件,家中才不会面临停水、停电、停气的局面,这次她是专门从山西省太原市回到南江办理相关手续。因为丈夫的老家在四川省南江县凤仪镇清花村,家里还有一个88岁的母亲,首先必须在征求丈夫母亲的意见后才能办理了相关资料。大婶把事情经过告知了丈夫的弟弟及公婆,公婆杨某表示愿意放弃对房屋的继承,但是公婆杨某长年风湿骨痛老人已经不能独立行走,根本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今天来到南江县公证处就是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办法?

    公证员吴东升听完大婶的讲述,告诉大婶,公证处有义务为社会残障、孤寡老人、年老体弱人士提供上门法律服务;根据当事人申请和实际情况,公证处将派员上门办理。

    大婶又犯愁的告诉公证员,县城离老家来回两百多公里,特别是昨夜村里刚下完一场大雨,在离家大约2 公里的烂泥路又滑又黏,车不能开到目的地,步行也不好走。吴公证员微笑地告诉大婶:“我也是农民的儿子,在农村长大,路滑一点没什么关系,如果办理每一份公证都要选择当事人,选择条件,工作是做不了的,又怎能服务大众呢?放心,我准备好资料立即出发……”。

    一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在四川省南江县凤仪镇清花村杨某的家中办理完成,送到老人手里,大家的心里暖暖的。(四川省南江县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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