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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河县关于建立党委政府与商会组织、民营企业沟通协商制度的调研报告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8-07-31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7月31日讯(杨昭)在2015年中央统战部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明确提出了要构建新型政商关系。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界别联组会上的讲话,用“亲”“清”二字言简意赅地概括了新型政商关系,为领导干部与企业家的交往提出了明确要求和现实遵循,对于形成健康的政治生态、构建公正的市场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具有重大而现实的意义。

      近年来,剑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积极推动创建具有全县特色的政企沟通机制,不断拓宽、深化商会组织和民营企业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的渠道、途径,为助推剑河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剑河县政企关系仍然存在诸多沟通上的不顺畅、制度间的不相容、招商成效不明显等问题。本文将结合剑河县各级党委政府与商会组织、民营企业之间的现状,谈几点认识。

      一、剑河县政企沟通机制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为使剑河县商会组织、民营企业人士积极参与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进程中来,一是在每年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前夕,广泛听取工商联、商协会和民营企业就加快全县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纳入经济报告中;二是涉及经济发展政策文件的出台,直接邀请商会组织、民营企业人士参与研究制定,并积极吸纳操作性强、指导性强、针对性强、可行性强的的意见建议到相关政策文件之中,按照责任分解的方式指定到相关部门予以落实推进。

      二是强化政企制度建设,形成政企干事合力。一是建立工委班子成员各联系2个片区,县级领导联系点工作制度,明确34名县级领导直接联系67个两新组织,各乡镇、工业园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抓好本辖区两新党建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助推两新组织健康发展;二是制定政企对话沟通机制,规范政商交往,引导民营企业自觉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三是注重对优秀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吸纳,让他们进入工商联领导班子、政协等,为民营企业家参与政治、建言献策提供舞台,激发民营企业家们参政议政的热情。

      三是助推民营企业产品高质量发展。剑河县依托目前已形成一定规模且具有一定知名度的雷阿哥、园方林业、老蔡食品等一批民营企业,由党委政府积极进行规范、引导和服务,帮助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形成示范带动作用,引领、树立我县产业发展形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四是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合作工作机制。一是司法行政等部门根据企业干部职工要求,定期开展“法律讲堂”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职工法律意识和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管理水平;二是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与企业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为企业担任法律顾问,积极主动为企业和员工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公证、矛盾纠纷调解等服务,维护企业和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

      五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一是组织民营企业家积极参与“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捐资助残”、“金秋助学”等活动,持续打造扶贫济困特色工作品牌,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深入开展“百名干部联企助发展、百户企业联村助小康”服务企业活动,助推民营企业扎实开展救灾、助学、联村帮户、捐赠捐助等活动,推动村企共同发展,助力同步小康创建,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使命感。三是推动两新组织以“铸魂行动”为抓手、以“七小行动”为载体助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小课堂”,开展“小奉献”、“小服务”“小研讨”等活动。2017年,该县从机关选派35名科级干部帮助35个企业发展,70个企业联系70个村帮助脱贫攻坚。联企干部为企业解决困问题86个,协调融资1020万元,企业为联系村解决资金58万元,解决1126人就业,帮助联系项目12个。资助困难学生142人71万元。两新组织开办小课堂226期,提小建议178条,开展技改项目68个,小研讨196次,小竞赛158次,做好事、实事496件,党员公开承诺事项450件,开展志愿服务700人次。

      六是建立党建工作直接联系点、选派党建指导员(联络员)机制。一是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县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党建工作直接联系点制度的通知》,通过“派单”的方式,为县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及有关单位分管领导直接指定联系企业点,并明确工作职责,通过领导带头联系企业的方式,协助企业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以及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一些实际困难。二是通过以“党建为引领、队伍建设为抓手,以党建促队建,队建促企业发展”的模式,为企业选派配强党建指导员(联络员),协助企业指导开展党的建设、对企业经营管理建言献策等工作,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2017年,全县选派了216名党建指导(联络员)联系两新组织,覆盖433个非公企业,16个社会组织。在正常经营的433家非公企业中,建立党组织90个(单独组建45个、联合组建45个),覆盖企业378个,组建率为87.2%;社会组织16家,建立党组织15个,覆盖16个社会组织,组建率100%。

      二、剑河县政企沟通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剑河县各级党委政府对落户该县发展经济的企业提供了一定的便利,出台鼓励外来投资的有关意见和简化有关行政审批等程序,积极探索建立了较为适宜的政企沟通机制,到该县落户投资的企业也为全县经济发展贡献了一定的力量,但我们看到当前剑河县政企关系依然存在诸多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一是仍然缺乏明确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导致很多政府官员不敢不愿和民营企业家有过多的交往。一些领导干部缺乏对政企关系的正确认识,对正常的政企往来顾虑重重,对民营企业家的正常来访,避而不见,表面客气,实际“缓作为”“软拒绝”等。对民营企业的正当要求置若罔闻,缺乏对民营企业的保护,这样直接损害了该县的营商环境,给正常的政企关系蒙上一层阴影,耽误了发展,延误了机遇。

      二是企业家单独联系政府官员确实有诸多不便,这时候就需要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纽带桥梁作用,但是该县相关职能部门纽带桥梁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好,导致企业与党委政府相关领导联系不多、沟通不多、难以见面,使得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招商成效不足,经济发展较为滞后。

      三是民营企业家参政意识不强。由于政策信息传播渠道的局限性,民营企业家在获悉和理解上难免存在一定的滞后或不足,尤其是青年民营企业家参政议政意识不强,社会交往仅局限于本地区或同龄企业家之间交流,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较好的沟通交流和借力发展的平台。

      三、关于加强政企沟通协商制度的意见建议

      政企关系要既“亲”又要“清”。事实上,构建“亲”“清”关系,对政企双方都是一场新的考试,需要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同向发力、各守其志、合力推动,真正做到各安其道又并行不悖。

      一是党委政府要在规范运作上加强商会组织、民营企业党组织建设。要通过做好服务发挥基层党支部在商会和民营企业中的作用,要强化服务意识,着力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营造良好环境,为商会组织和民营企业发挥作用搭建更加广阔的平台。

      二是要努力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构建好“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既要坦荡真诚同企业家交往,树立服务意识,积极作为,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又要同企业家建立真诚互信、清白纯洁、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不能有贪心私欲,不能以权谋私。

      三是要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用清单管理推动减权、规范用权,把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交给市场,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市场,让市场发挥作用,从源头防止“钱”和“权”滋生的腐败。要通过改革建章立制,建立规范企业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制度建设,健全领导干部权力责任清单制度,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内容,以督促检查倒逼干部干事,干成事,并干净干事。

      四是进一步抓好抓实招商引资工作。我们要坚持依托商会,充分发挥乡情亲情的桥梁纽带作用,提升招商成效。要积极引导有实力的企业以及商会所在地知名企业来剑河县投资。要及时向外宣传县委县政府促进外商落户剑河县创业的重大工作部署,引导外商来剑河县投资创业。要做好支持在外经商的本县人士的回乡创业的政策宣传、项目推介与跟踪服务,掌握、反馈回乡发展和项目投资动态信息,帮助、沟通回乡发展相关事宜。要充分发挥异地商会与外界接触多、联系广的优势,进一步加强与家乡的联系,积极把市场信息反馈给剑河县,把好的经验带回剑河县,把好的项目引到剑河县,推动剑河县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层次,促进经济发展。

      五是吸纳民营企业家参政议政,加快转变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资源配置、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弱势局面。要积极鼓励和扩大民营企业家有序参与政治,吸纳更多的民营企业家参政议政,激发民营企业家们参政议政的热情。同时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吸收优秀的民营企业家参与政府的管理工作,为他们提供有效的、制度化的参与渠道,努力实现政治参与与政治稳定之间的良性互动。(贵州省剑河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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