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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沙县沙土镇“七举措”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8-07-19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7月19日讯(何勤)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现和问责不担当不作为干部”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中共金沙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的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金沙县沙土镇“七举措”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

    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协调联动工作组,具体负责推动有关工作落实。镇党委书记牵头抓总作用,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及时提供和反馈有关情况,共同做好发现和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相关工作。

    宣传引导。对不担当不作为干部问责情况,适时选取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情节严重、负面影响较大的反面典型,通过新闻媒体将问责情况向社会公开,形成震慑,使广大干部切实感受到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镇党委整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倒逼广大干部自觉担当作为。同时注意总结宣传敢作敢为、善作善成的先进典型,大力营造干部担当作为的良好环境和氛围,激励干部大胆干事创业。

    发现问题。照重点整治的不担当不作为情形,特别是巡视巡察、审计、督办督查、信访维稳等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和分析村(社区)、单位负责人和全体镇村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要及时完成自查报告并上交镇纪委和镇党建办。

    分析研判。镇党委召开会议,本着从严从实的态度上报自查情况报告,结合掌握的各方面情况,定期对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发现的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线索,及时提出工作建议,经镇党委研究报县委组织部,对开展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调查核实。对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或有关干部情况,经镇党委调查核实,提出工作建议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配合调查组与干部本人面谈,听取陈述意见。调查组综合分析调查核实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认定,形成调查核实报告,提出对有关干部的问责处理建议。对事实清楚、情节严重,已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可直接进入问责处理程序。    

    督促整改。被问责干部所在村(社区)、单位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扎实抓好整改。被问责干部本人要向问责决定机关写出书面检讨,并在组织生活会或者其他会议上作出深刻检讨,也要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按期完成整改。

    问责处理。首先提出问责建议。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和有关问责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对有关干部的问责建议。问责建议包括不担当不作为具体情形、问责方式等内容。问责方式包括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约谈、诫勉谈话、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离现职岗位、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或者乱作为问题涉嫌违纪违法的,以及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及时转镇纪委、监察室处理。其次作出问责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委召开会议集体研究,作出问责决定。(贵州省金沙县沙土通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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