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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赴民族地区开展教育督导立法调研(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8-07-03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7月3日讯(卢光军)近日,由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智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规处处长江建明等组成的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督导立法调研组到赴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就制定《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草案)》开展教育督导立法调研,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蒲丹枫,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光、副主任徐刚儒,副县长姜艳丽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新场中心校、峨边中学,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档案、询问督导员等多种形式,广泛调研教育督导在实际工作中的实效和面临的困难问题。

    在新场中心校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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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峨边中学调研

    座谈会上,调研组认真听取了自治县教育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近年来,峨边彝族自治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围绕上级部门相关部署和全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深入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在督政督学执行情况方面,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教科体局、县委编办等部门为成员的教育督导委员会,每年落实工作经费30万元,纳入部门财政预算,制发了《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决定》,建立了常态化的督导制度,坚持以学习促提升为导向,坚持以落实责任为目的,坚持以对标补短为努力方向,不断强化义教均衡督导;在督导结果运用方面,坚持在教育发展上发力,坚持在教育质量上发力,坚持在问题整改上发力,取得了一定成效。调研组还充分广泛听取了一线督导组同志、市县人大代表、学校负责人等对基层教育督导工作和《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召开座谈会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与会同志提出的优质意见和建议,并指出,通过广泛调研讨论,广开言路,在法律框架内,从立法层面制定科学完善的教育督导条例,优化管理、监督机制,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地解决教育决策、教育执行、教育监督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对减除隔阂,形成教育合力,服务改善民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意义重大。开展教育督导立法调研,正是各级人大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根本宗旨。

    对此次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调研组表示将认真研究、逐条梳理。调研组希望与会同志和社会各界人士经常关注四川人大网,踊跃建言献策,积极参与制度制定,同心协力,争取把立法工作做得更科学合理,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能高效地推动民生民本工作落实。(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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