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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调研】(12):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社会评价调查报告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编者按:今年是国家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年,普法工作如何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进行,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使全国人民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配合各地更好地探索新形势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发展规律,报道各地在普法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如何应对或解决的新思路、新方法等供普法同仁参考和借鉴。本频道特开辟《各地调研》栏目,内容主要刊发作者原创调研报告为主,编辑不做修改,欢迎大家投稿。

     

    【原创稿】

     

    法制社会基本成型   法制宣教任重道远

    ——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社会评价调查报告

     

       为全面了解我市社会法制宣传教育现状,找出教育活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六五”普法及我市“十二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依据,受市司法局委托,宁波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于11月下旬部署开展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社会评价问卷调查工作。经过市县两级统计部门的共同努力及各抽中乡镇(街道)、社区、村的大力配合,调查工作基本完成。现将调查结果分三部分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调查概况

     

      本次调查的范围是市辖11个县(市)区。调查对象为18-65周岁的常住居民,分城市和农村两类。除海曙江东都为城镇样本外,其余每个县(市)区城乡调查对象分别为200份和100份,共调查300份,全市共调查3300份。调查对象采用二阶段等距抽样方式确定,第一阶段抽取165个社区(村);第二阶段抽取具体调查户。调查形式全部为入户面访。调查内容为我市城乡居民的法律素养及对法制环境法制教育工作等的看法。具体包括:对法律的认知情况、居民维权意识、对社会主体法律行为的评价、对社会法制环境的评价、对普法教育的评价等。

     

      全部调查对象中,性别、年龄、学历、职业身份和户籍的分布基本符合统计科学规律和我市人口特征现状,调查结果具有代表性。

     

    第二部分  调查结果

     

      调查汇总结果显示,经过“十一五”期间我市社会各界的大力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法制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广大市民对法律的认识更为客观;法律知识获取途径更加广泛、方便;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法制环境进一步改善。“法治”社会的创建取得明显进步。

     

      一、法律评价基本客观,城乡略异地区有别

     

      针对法律的基本看法,本次调查设计了四个问题(详见表1),结果显示,全市城乡居民对法律作用的认识普遍比较客观。其中,有97.2%的受访者赞同“法律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武器”这样的说法;另有91.9%的调查对象认为法律是公平的。此外,在法律维护的利益群体判断上,超七成(71.9%)的群众选择了“法律对强者和弱者的利益都维护”;而关于法律与权力的关系判断上,近八成(79.8%)的群众还是认同法律大于权力。

     

      进一步比较发现,在对法律的基本认识上,城乡间差距不大,四个选题的百分比差距都在2个点以内。而地区间评价相对有较大差距,其中对法律大于权力的评价差距最大,赞同率最高的镇海比最后一位奉化整整高出了29个百分点。其他三个题目的赞同率最大差距则分别为5.3、12.6和20.7个百分点。(详见表1)

     

    表1   市民对法律基本情况的赞同率汇总表  单位:%

    分类

    法律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武器

    法律是公正的

    强者弱者的利益法律都维护

    法律大于权力

    按县(市)区分

    全市

    97.2

    91.9

    71.9

    79.8

    海曙

    95.3

    90.3

    64.0

    71.3

    江东

    95.3

    90.7

    64.3

    78.3

    江北

    98.0

    89.3

    62.3

    88.0

    北仑

    94.7

    88.7

    70.7

    75.3

    镇海

    99.7

    98.3

    83.0

    94.3

    鄞州

    97.3

    93.0

    81.3

    83.0

    象山

    99.0

    96.3

    70.0

    79.7

    宁海

    100.0

    97.3

    82.3

    90.0

    余姚

    96.7

    85.7

    66.3

    76.3

    慈溪

    98.0

    93.7

    82.0

    75.7

    奉化

    95.0

    87.0

    64.3

    65.3

    按城乡分

    城区

    97.5

    92.0

    72.5

    79.7

    农村

    96.5

    91.6

    70.6

    80.0

     

      二、法律维权深入人心,地区评价显存落差

     

      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增强是现代社会法治健全的重要表现。本次调查共涉及七项内容。调查结果如下:

     

      (一)法律维权深入人心,地区差异显著存在

     

      调查显示,调查对象对“民告官”现象的认识基本趋于一致,充分体现了公民法律意识的普遍增强。83.9%的调查对象认为此类现象的出现是“公民法律意识提高、自身权益保护意识提高”的表现,57.6%的调查对象认为是“少数官员依法办事意识不强,存在侵害公民权益”,另有45.8%的调查对象认为是“法律监督机制健全”的表现。

     

      “面对不法侵害”,72.4%的调查对象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21.1%的调查对象选择“找政府部门或所在单位”。“找媒体控诉”、“自认倒霉”、“其他”和“找人报复”选择率分别只有2.7%、1.7%1.2%和0.9%。

     

      “遇到法院判决不服”,77.0%的调查对象选择“继续走法律途径”,分别只有15.2%、3.4%、2.3%和2.1%选择“上访”、“找关系或熟人”、“自己打官司”或“其他”。

     

      针对“权益受侵害但没钱请律师打官司”,83.9%的调查对象“申请法律援助”,其余分别只有8.1%、3.7%2.5%和1.8%的选择“找懂法律的熟人帮忙”、“放弃打官司”、“自己打官司”或“其他”。

     

      尽管我市公民整体法律及维权意识显著增强,法律维权可谓深入人心,但各地差距仍较明显。如下表所示,“遇到不法侵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法院判决不服继续走法律途径”和“权益受侵害没钱请律师申请法律援助”这三个选项,11个县(市)区分值最高和最低之间分别相差19.3个百分点、17.3个百分点和18.9个百分点,差距比较显著。

     

    表2:各地法律维权情况比较

                             单位:%

     

    遇到不法侵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对法院判决不服继续走法律途径

    权益受侵害没钱请律师申请法律援助

    按县市区分

    地区

    数值

    地区

    数值

    地区

    数值

    全市

    72.4

    全市

    77.0

    全市

    83.9

    镇海

    80.3

    镇海

    83.3

    镇海

    93.3

    象山

    78.0

    象山

    82.0

    江北

    90.3

    鄞州

    77.7

    鄞州

    81.7

    鄞州

    88.3

    宁海

    73.3

    慈溪

    77.0

    象山

    86.7

    海曙

    73.3

    宁海

    76.0

    江东

    86.3

    余姚

    71.7

    江北

    75.7

    宁海

    84.0

    奉化

    71.7

    余姚

    75.3

    慈溪

    82.3

    慈溪

    70.7

    江东

    74.7

    海曙

    80.3

    江东

    70.0

    海曙

    74.7

    余姚

    79.0

    江北

    68.3

    奉化

    71.0

    奉化

    77.3

    北仑

    61.0

    北仑

    66.0

    北仑

    74.4

     

      (二)主观意识有待加强,观念培养任重道远

     

      尽管针对各类客观情况,调查对象做出的选择充分体现了法律和维权意识的增强。但问及主观感受,调查对象普遍表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仍有待加强。调查显示,对自身和领导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认为“很强”和“强”的分别占55.5%和58.1%(如表3所示)。相比较而言,调查对象认为“周围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较“自身和领导”相对较弱,分别低13.2(与自身比)和15.8(与领导比)个百分点。此外,超过三成调查对象认为自身(41.8%)、领导(35.6%)和群众(46.6%)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一般”,可见法律意识和观念的培养任重道远。

     

    表3: 对领导、群众和自身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评价

                                 单位:%

    选项

    内容

    很强

    一般

    较弱

    说不清

    您认为您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强不强?

    15.4

    40.1

    41.8

    2.2

    0.5

    您认为您居住地或所在单位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强不强?

    14.6

    43.5

    35.6

    2.0

    4.3

    您觉得您了解熟悉的周围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强不强?

    11.7

    30.6

    46.6

    5.8

    5.3

     

     

      分县市区来看,认为“自身、领导干部和周围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强”的, 11个县(市)区分值最高和最低之间分别相差39.3个百分点、50.0个百分点和56.0个百分点,差距相当悬殊。

     

    表4: 各地对领导、群众和自身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评价

                                  单位:%

     

    自身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很强和强)

    领导干部法律意识

    (很强和强)

    周围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很强和强)

    按县市区分

    地区

    数值

    地区

    数值

    地区

    数值

    全市

    55.5

    全市

    58.1

    全市

    42.3

    镇海

    73.3

    镇海

    80.3

    镇海

    71.7

    鄞州

    71.3

    鄞州

    74.0

    鄞州

    55.7

    江北

    64.7

    江东

    68.0

    宁海

    55.3

    江东

    63.3

    宁海

    68.0

    江东

    55.0

    宁海

    61.3

    海曙

    63.7

    海曙

    45.0

    海曙

    59.3

    江北

    63.3

    江北

    44.0

    慈溪

    58.7

    慈溪

    61.0

    慈溪

    38.0

    余姚

    46.7

    象山

    47.0

    象山

    32.0

    象山

    42.7

    余姚

    44.3

    余姚

    29.3

    北仑

    35.0

    北仑

    39.0

    北仑

    23.3

    奉化

    34.0

    奉化

    30.3

    奉化

    15.7

     

      三、基本知识较为普及,获取途径相对集中

     

      从调查结果看,我市群众的基本法律知识普及程度很高,调查中全市有97.1%的人表示对侵权责任法、交通法规、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基本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分城乡看,城区居民法律知识相对丰富,选择基本了解的比例达33.5%,高出农村5.4个百分点。

     

      进一步分析发现,我市群众较为普及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传统媒体的宣传(广播电视等)和法制类报纸杂志书籍。分别有77.9%和68.6%的被访者表示有法律知识来源于此。另外,政府或单位发放的普法材料和互联网是居民法律知识的两大新来源,选择比例分别为35.4%和25.4%。城乡间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大同小异,主要体现在互联网的应用上。而地区间的获取途径几乎都集中在了表5所列四种途径上。另外,鄞州区有23.0%的人选择通过咨询法律工作者获得过法律知识,对该途径的选择大大高出其他地区。

     

    表5 市民法律知识获取主要途径汇总表

                                                 单位:%

    分类

    法制类标志杂志书籍

    传统媒体的宣传

    政府或单位发放的普法材料

    互联网

    按县(市)区分

    全市

    68.6

    77.9

    35.4

    29.4

    海曙

    71.0

    75.0

    33.7

    38.0

    江东

    77.0

    81.7

    30.0

    30.7

    江北

    81.7

    79.7

    36.7

    23.7

    北仑

    69.3

    77.7

    39.3

    24.0

    镇海

    71.3

    85.7

    43.7

    41.0

    鄞州

    75.7

    71.3

    48.3

    41.7

    象山

    59.3

    70.3

    24.7

    26.0

    宁海

    80.7

    77.0

    45.0

    33.0

    余姚

    57.7

    77.3

    24.0

    22.0

    慈溪

    56.0

    79.3

    36.3

    25.7

    奉化

    55.3

    82.0

    28.0

    18.0

    按城乡分

    城区

    69.9

    79.2

    36.5

    33.3

    农村

    66.2

    75.2

    33.2

    21.8

     

      四、法制环境有待改善,有法必依成效显著

     

      法制环境健全同样是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本次调查共涉及五项内容。调查结果如下:

     

      针对“本地居民(村民)遵纪守法的意识”,33.2%的调查对象认为“好”,61.5%的认为“一般”。针对“本地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近三成(31.6%)调查对象认为“好”,但仍有近六成(59.8%)调查对象认为“一般”。可见,公民和企业遵纪守法仍有待加强,整体法制环境仍有待改善。

     

      相比较而言,调查对象对“政府官员依法办事、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和“治安状况”满意率明显较高。如下表所示,三个问题满意率分别高达92.7%、92.4%和91.9%。

     

           表6: 对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和治安的评价

                                  单位:%

    选项

    内容

    满意

    不满意

    说不清

    您对本地政府官员依法办事情况满意吗?

    92.7

    3.2

    4.1

    您对本地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情况满意吗?

    92.4

    2.8

    4.8

    您对本地治安状况满意吗?

    91.9

    6.2

    1.9

      

      分县市区而言,如下表所示,认为“本地居民(村民)遵纪守法意识好”及“本地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好”的, 11个县(市)区分值最高和最低之间分别相差35.0个百分点和45.3个百分点,差距仍然相当显著。

         

              表7:各地对公民、企业遵纪守法的评价

                                   单位:%

     

    对本地居民(村民)遵纪守法意识

    评价(好)

    对本地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

    评价(好)

    按县市区分

    地区

    数值

    地区

    数值

    全市

    33.2

    全市

    31.6

    镇海

    51.0

    镇海

    55.3

    江东

    49.0

    宁海

    47.7

    宁海

    46.3

    鄞州

    45.0

    海曙

    42.0

    江北

    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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