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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井公证人自己的“高考”(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8-06-11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6月11日讯(李勇)2018年6月8日,时逢一年一度的高考,在龙井市公证处内也举行了一场公证人员自己的“高考”!

    龙井公证人自己的“高考”

    6月8日,为不影响当事人正常办理公证,龙井市公证处利用午休时间,自发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以《吉林省公证条例》为主要考察内容的公证业务知识考试。此次考试,旨在帮助公证人员更好地查找知识漏洞、检验公证办理业务技能,从而扎实掌握业务理论,促进我处公证人员主动更新知识体系,提升综合业务素质;更是让公证处全体人员树立学习意识、提升责任意识、筑牢法律职业意识,切实维护公证行业公信力的工作举措。考试采取闭卷答题的形式,考试全程邀请分管公证工作的局领导进行监督,公证处全体人员积极参与考试,严肃认真答题,考场秩序井然。考试过后,公证处的全体成员一致表示:一定要强化理论学习、牢固掌握基础知识、强化公证服务质量,特别是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吉林省公证条例》是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公证活动的立法,作为吉林省公证从业人员一定要深入学习、扎实掌握。

    龙井公证人自己的“高考”

    龙井公证人自己的“高考”

    “公证质量是公证处的生命线,严把公证程序关,严格执行公证程序规则,严格按程序办事,是公证人员办理公证事项时必须遵守的操作规程,是保证公证机构正确行使公证职权的保障。”加强学习,积极适应新时代发展是公证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不断提高行业自律管理和自身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是公证行业改革的新标准。只有扎实掌握公证理论知识,才能真正实现龙井公证“公信天下、证誉八方”的职业理念!(吉林省龙井市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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