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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阳区司法局调研村居法律服务(司法)工作室(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8-05-15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5月15日讯(李晨浩 王沁莹)近日,南平市建阳区司法局黄永红局长对该区村居法律服务(司法)工作室开展调研检查工作。此次调研实地查看了童游街道的水尾村、溪口村;徐市镇的盖溪村、大田村,以工作室的职能发挥情况和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落实情况为主题,特别以法律服务(司法)工作室负责人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和难点重点问题以及工作室参与维稳等情况面对面进行了亲切的交谈。

    黄永红局长指出,村居法律服务(司法)工作室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延伸,是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有效载体。切实发挥其作用的重点有四:一是要“找对人”,想要工作要做实做好,要求负责人有责任心、有一定知识、人脉,要是村居有威信的“能人”;二是要争取村居主官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视支持;三是用好工作记录,做到工作留痕;四是司法所的指导、衔接要到位。同时,黄永红局长对司法所指导村居法律服务(司法)工作室也提出了四点要求:1、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要主动学习新农村政策,熟悉与农村工作息息相关的财产、物权等相关法律法规。2、司法所在指导村居法律服务工作及开展村民普法工作时都要接地气,充分考虑农村特点,结合实际,采取广大村民喜闻乐见的普法方式。3、运用镇村法律顾问、法律指导员的力量,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4、细心挖掘推广先进农村工作人员,发挥金牌调解员、星级调解员的示范带头作用。


    最后,黄永红局长对司法工作室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希望各司法工作室负责人能够扎实工作,积极作为,为辖区的百姓贡献自己的一份力,使司法行政的品牌效应更为凸显更加具有生命力。(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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