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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井市司法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主题教育活动(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8-03-28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3月28日讯(郑国 金浩)为深入贯彻全国、省、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质量,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严格按照依法矫治和执法监督管理特殊人群。近期,龙井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在全市各司法所,开展了以“扫黑除恶”为专项主题的教育活动。

    近日,安民司法所在本月对在册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活动中,邀请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郑国,到活动现场指导工作。首先,司法所长金浩在教育活动中,通报了某社区服刑人员因在矫正期间,没有按时到司法所报道,而给予的警告处理事件,以此警示现场的社区服刑人员,要遵守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引以为戒。其次,告知了近期有关部门对“四涉”,即“涉黑、涉恶、涉枪、涉暴”人员,实行严打的情况,以此告诫现场属于“四涉”的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以及其他服刑人员禁止参与或接触以上“四涉”人员,司法所将严格管控,严防此类特殊人群。最后,矫正科科长郑国对33名社区服刑人员,就如何主动接受社区矫正和拒绝矫正的后果,进行了详细的讲述。在日常接受司法所教育管理的同时,要如实汇报外出、请假等事由,在每月思想汇报时,要真实、客观的反映情况。随即用真实案例,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同时希望认清形势,如不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司法所会根据情况,上报司法局对违法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人员给予警告处分,而且法院会在一个工作日判决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希望在场的社区服刑人员,端正矫正态度,积极接受司法所的教育改造。郑科长在进行教育后,对社区服刑人员承诺,如果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态度蛮横,有吃拿卡要的情况,要及时向司法局社区矫正科联系,龙井市司法局将及时处理相关工作人员。为了社区服刑人员顺利的重新迈入社会,龙井市司法局会一如既往地尊重和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们。

    安民司法所在会议室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扫黑除恶”专题教育活动,

    市局矫正科科长参加了此次活动

    通过矫正科参加此次活动,增强了司法所与社区服刑人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提高了他们的法律观念和纪律意识,使他们在服刑期间更好地认识自我,能够尽快地融入社会,为新时期的龙井市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吉林省龙井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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