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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凡岗位•精彩人生(系列报道三十一)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编者按:“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曾几何时,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有多少英雄豪杰因成就了一番大业而名垂青史,又有多少文人墨客在人类文明的星河里至今还熠熠生辉。而那些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的人们,他们也以不平凡的事迹和精神打动和激励着无数的人,正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谱写着他们精彩的人生。为此,本频道特推出《平凡岗位·精彩人生》系列报道,欢迎投稿。——

     

    创新思维抓调解  一片真心促和谐

     

    ——记陕西省宝鸡市优秀人民调解工作者   邓 妍

     

        邓妍,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司法局干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十多年来,工作的特殊性和使命感使她始终保持一种虚心认真、追求上进的学习态度,并坚持把学习成果付诸实践,着力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在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用一颗炙热的心,亲自为群众讲解法制课7次、解答法律咨询300余次。并把参与基层矛盾调解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年内主动参与调解纠纷12起,调解成功率100%,开展以人民调解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300余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000余份。

        在邓妍和同事的不懈努力下,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成绩显著、规范化建设明显提高,调解员工作热情高涨,辖区群众“有了纠纷找司法”的意识明显增强,赢得了群众好评,促进了辖区和谐稳定。

     

     不断加强学习  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能力

     

       “要揽瓷器活,还需金刚钻”。要想在社会矛盾纷繁复杂的形势下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必须要有一身过硬的本领。怎样把党在新时期的方针政策和人民调解的工作实际联系起来,把案例调解和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水平结合起来,一直是邓妍思考的问题。为此,她坚持把不断加强业务学习作为干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围绕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参加省市业务培训,挤时间系统自学了《宪法》、《民法》等20多部法律法规。

        《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以来,自己对照其解读和释义,反复地阅读体会,更加体会到了这种使命感,越来越觉得自己要学的东西还很多。为了更好的理解当事人,利用双休日,邓妍参加了“心理学”辅导班,和一些心理机构建立了联系,坚持学完《基础心理学》,不断学习成长,提升自己和同事心与心之间的交流沟通能力,在调解中用法教人,用情感人,达到工作的和谐沟通,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在不断学习书本上知识的同时,她坚持向实践学习,深入基层一线与调解员交流探讨,与那些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交流,与熟悉案例的律师讨论,与参加过调解的群众座谈,不断丰富自己实践技能的同时,及时分析总结各类矛盾纠纷案例,主动探寻人民调解工作的新路子,努力使法律法规和生活实际相联系,提高自己人民调解工作能力。

     

    勇于创新管理  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工作者,邓妍深知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任务繁杂、事无巨细的工作,而建立起规范的调解制度则会使工作变得“事半功倍”。为此,她从自己平常开展工作的积累和学习到的经验出发,积极向领导和同事们征求意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修订和完善了与人民调解工作有关的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统一了文书档案制作模式,建立了案件备案制度。通过“用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基本原则,努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开展。

        “人不伤心不落泪,人无难事不调解”。人民调解组织是化解各类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沿阵地,邓妍觉得每一个人民调解工作者就应该视群众为亲人,想方设法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矛盾、新纠纷的出现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夯实人民调解制度的基础上,邓妍经常思索怎样才能使自己从事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推动全区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如果墨守陈规、按部就班,工作依然是安逸和稳定的,但却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和社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需求。

        她开始从基层上报的案例着手,发现由于渭滨区特殊的经济和地域特征,调解案例中涉及的物业纠纷、集贸市场内部经营纠纷以及私营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劳工关系纠纷逐年增加,一些纠纷甚至影响到群众的生活和社区的稳定。了解到这些矛盾种类后,邓妍利用下班时间和周末休息时间,把孩子托给父母,一人多次深入基层进行调研,从自己居住的小区出发走访了多家物业公司、集贸市场和辖区内的私营企业,了解矛盾纠纷的新情况,并将了解到的资料予以分类归纳,觉得有必要在这些领域建立一些行业性的专业调委会,以更好地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开展,为此她就调研情况专题向局领导进行了汇报,领导肯定了她的想法。

        随后邓妍与有关部门多方协调建立了渭滨区物业纠纷调解中心、渭滨区集贸市场调解组织和渭滨区私营企业调解组织,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在重点区域和行业的覆盖,拓宽了人民调解的领域。这三类专业化调解组织建立后,先后化解了物业纠纷46起,集贸市场纠纷37起,私企纠纷28起,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清姜东四路的绿洲小区因供暖估算价格高于市场价格,业主与物业矛盾极大,极有可能发生群体性闹事。邓妍带领调解员及时深入现场,面对情绪激动的群众,一边做业主的思想工作,一边与物业公司负责人及供暖企业代表协商。通过他们连续一周的协调,负责供暖的企业终于接受了调解方案,按时给绿洲小区提供了供暖,让社区群众可以安心过冬。专业调解组织的介入,使纠纷调处有了更强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不仅快速化解了纠纷,而且改变了以往调解两头说好话的简单模式,使这次调解在较短的时间解决纠纷,事后业主们还给调委会送来了感谢信和锦旗。

     

    精心组织指导   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人民调解工作需要大家的广泛认同和积极参与。邓妍作为具体负责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司法干警,组织协调好区内镇(街)、村(社区)两级人民调解工作是她的职责。她对全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开展调查摸底、充实加强调解员队伍、积极促成局直属秦川律师事务所与神农镇等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结成对子,落实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支撑作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因此在搞好日常业务的前提下,她挤出时间不断搜集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知识资料,结合典型案例与陕西宝成航空仪表调委会在全市率先建立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机制的经验,形成了一套专门的培训资料。在向领导汇报后,邀请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不同司法领域内的专业人员,与他们一起对辖区内各级人民调解员开展专题培训。通过共同的学习与培训,使大家把日常实践上升到理论和法规的水平上,同时也拓宽了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思路。

        为提高自己的实践经验,邓妍常常与基层的调解员一起调处具体的矛盾纠纷。今年8月份,渭滨区刘家村刘宝峰在宝鸡高新四路城市公馆住宅小区(一组时永红承包)工地施工时,被塌方土掩埋。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刘宝峰家属情绪激动,扬言不给合理赔偿就要聚众闹事。当时,邓妍正好在石鼓镇参与“6+1”工作,就主动和镇司法所人员参与此项纠纷的调解。她立即与镇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明确的分工,由她来稳定家属的情绪,他们积极引导赔偿协商。面对失去了亲人痛哭不已、情绪激动的死者家属,她不厌其烦的给他们讲法律,讲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家属先处理后事再冷静处理纠纷。经过邓妍和石鼓镇调解员连续两天两夜的调处,双方最终达成由时永红赔偿死者刘宝峰家属42万元的调解协议,一场即将被恶化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终于被化解。虽然很累,但是当邓妍看到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时,她由衷地感到欣慰。

        十几年来,邓妍为了工作,没有尽到做母亲的责任,为了工作,少了和父母团聚的机会;为了工作,也得罪过不少人,但每当看到调解双方对自己的期望,看到基层调解员忙碌的身影,想到每一件纠纷不能及时调处化解所造成的后果的时候,她深知肩上责任的重大,别无选择。看到一起起纠纷合理化解,一个个家庭回归幸福,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的时候,是她最大的欣慰。(陕西省宝鸡市司法局基层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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