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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思考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7-09-15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9月15日讯(闫迎迎)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得到快速发展。但是,现有的干部教育培训模式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干部成长和干部队伍人才建设,阻碍了司法行政系统服务能力提升,影响了司法行政事业长足发展。下面,笔者从某县司法局干部教育培训现状入手,浅谈一下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干部基本情况:某县司法局现有政法专项编制29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地方事业编制7名(其中:律师事务所3名,公证处4名),共计编制38名。实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33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干部26人,政法专项编空编3名;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名(律师事务所3人,公证处2人),事业空编2名。男性26人,女性7人;30岁以下的12人,占36.36﹪;31-35岁的5人,占15.15﹪;36-40岁的2人,占6.06﹪;41-45岁的3人,占9.09﹪;46-50岁的4人,占12.12﹪;51-55岁的7人,占21.21﹪;大学本科25人,其中全日制教育学历16人,在职教育学历9人;大学专科7人,均为在职教育学历;中专、高中及以下文化1人;法律专业共19人,其中法律本科15人(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律本科5人,在职教育法律本科10人),法律专科4人(均为在职教育),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占职工总数的96.97﹪。有公职律师2人,法律服务工作者27人。另有“4050”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7人,聘有后勤服务人员2人。

    (二)干部教育培训情况:2016年,该局积极组织基层司法干警和业务股室相关负责人参加干部培训,参加省级培训8人次,州级培训18人次,县级培训18人次,该局机关以“铸勤行动”、“三强三铁”和“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为契机,采取定时集中学习、网上注册自学的形式,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6次,提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2017年组织局领导干部职工进行7次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基层司法干警和业务股室相关负责人参加干部培训,参加省级培训12人次,州级培训12人次,县级培训4人次。

    二、主要工作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以集中学习、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为载体,学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论述,强化思想教育,提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目标和战略举措,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该局以局机关集中学习、QQ、微信工作群、公众号、司法行政网站等为载体,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三强三铁”、“铸廉铸勤行动”、“两学一做”、“铸魂行的”等系列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干部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论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扎实干部政治理论知识基础,开阔视野,提高党性修养。

    (二)分层分类组织、选派干部参加司法行政业务培训和能力培训,提高干部能力和综合素质。

    一是根据县委工作安排,推荐新任科级干部、后备干部和妇女少数民族干部等参加县委党校科级干部能力提升教育培训和民族妇女干部培训。目前该局干部职工33人,科级干部11人。2015、2016、2017年,推荐科级干部参加县委党校培训8人次,股级及以下干部12人次,全面提高干部理论知识水平,提升领导能力和水平。

    二是根据岗位职责,制定年度干部学习教育培训计划,采取轮流命题辅导的形式,结合以案释法,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和方式,对全年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既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时事政策文件,又探讨司法行政业务知识,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双提高,增强领导干部实战能力,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三是加强业务能力提升。以促进干部知识更新、提高岗位能力为重点,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的执法执业系统培训学习,加大对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社区矫正以及对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和创新力。

    三、当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教育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够

    当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主要以计划培训为主。计划培训往往根据全省、全州的总体情况设定培训课程和培训方式,和地方情况接轨不够,没有个性化设计,难以满足基层干部在培训内容上多样性与自主性的需求。随着社会形势的不断变化发展,干部教育培训也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培训方式应该与时俱进的变革,培训内容要因地制宜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教育培训的可学性和实用性。

    (二)教育培训方式互动性不够

    现在培训的方式多采用多媒体教学、课堂等教学方式,教学手段单一,老师教学生听“满堂灌”式的方法授课,导致重理论灌输轻实践锻炼,难以调动学员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同时,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不够,不能有效提高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建议根据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薄弱环节,组织基层干部到发达地区增加实践教育培训,以实战经验提升教育培训效果。(贵州省剑河县司法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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