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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仁县人民检察院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立案监督(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6-09-05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6年9月5日讯  通讯员周宏达 陈娇报道  2016年8月24日上午10时,贵州省兴仁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科)科科长贺伦波及科室相关工作人员一行3人来到县卫生监督所,与卫生监督所所长何正敏及分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执法的副所长进行座谈,就公益诉讼线索及食品药品安全的立案监督情况进行调研。

    图为调研现场

    会上,贺伦波科长首先介绍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和民生资金保护保护专项行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坚持产管并重,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近年来,生态环境污染、国有资产流失、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违法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担负起维护公共利益和监督依法行政的责任。检察机关实施公益诉讼,就是贯彻中央依法治国要求,全面担当捍卫公共利益的职责所在。

    县卫生监督所何所长听取介绍后表示将全力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专项行动和公益诉讼,共同携手保障好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食药监执法负责人则就今年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了介绍,主要涉及药品卫生安全及小诊所非法行医,同时向检察机关提供了今年的14起非法行医案件线索材料。双方在案件线索共享及信息交流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将逐步增强工作力度和强度。(贵州省兴仁县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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