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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江县检察院“三举措”深入学习贯彻曹建明检察长对侦查监督工作重要指示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6-07-07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6年7月7日讯  通讯员姚敦莉报道  2016年4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率高检院调研组赴广东,专门就如何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工作、更好维护司法公正进行调研,并作出重要指示。为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曹建明检察长的重要讲话,台江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三举措”进行贯彻落实。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认识。为将曹建明检察长的讲话精神做到入脑入心,在文件下达后,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分管领导立即组织刑检部门全体干警进行原文学习,要求与会干警读懂和吃透曹建明检察长的讲话精神,积极转变执法理念,增强做好侦监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找到解决目前工作问题的思路,通过学习讲话精神,再次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干警对侦查工作的认识。
      二、学促结合、加强内移外联。为拓宽监督督导,台江县人民检察院侦监部门主动加强了与控申、反贪、反渎、公诉等部门的联合,把立案监督贯穿于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中齐抓共管,发现线索及时移送侦监部门。同时,根据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等活动,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对台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计局等单位进行走访,依法调取行政执法卷宗共计40余册进行逐册查阅,发现执法不规范问题10余处,并提出口头建议。此外,在曹建明检察长在广东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下达后,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将走访工作拓展到了乡、镇派出所,已经走访了排羊和老屯两个派出所,目前走访工作还在进行中。
      三、自查自纠,提高办案质量。为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提高办案质量,结合曹建明检察长对侦监工作讲话要求,6月25日至28日,台江县人民检察院侦监部门将2016年1至6月所办理的案件结合统一业务应用软件逐一进行评查,共评查案件15件,发现问题5个,针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审查逮捕意见书》错别字较多、罗列证据不规范、文书质量不高等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对能整改的及时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引起重视,通过自查自纠的方式,进一步促进执法办案的规范化,提高办案质量。(贵州省黔东南州台江县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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