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会议现场
本网2016年6月3日讯 通讯员韦长青报道 根据高检院、州院《关于在检察机关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2016年6月2日上午,望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国祥组织该院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工作。
该院副检察长梁大黻、纪检组长黄春梅、生态科科长宋禹廷及民事行政检察科的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副检察长梁大黻主持。
会议上副检察长梁大黻组织学习了高检院《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会议通过《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会议决定6月6日上午召开院党组会、院检察委员会学习有关民事行政法律法规。
孙国祥检察长对近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做了具体安排。(贵州省望谟县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