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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城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防范裁判文书“带病上网”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6-05-16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6年5月16日讯   通讯员刘清华报道  裁判文书公开工作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最高院及高院多次下发关于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的通知和规定。新疆叶城县人民法院一直将裁判文书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司法公开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积极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全面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公开。2015年以来,该院汉文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网公开208篇,其中刑事7篇,民事164篇,执行36篇,行政1篇。为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公开工作,加强文书公开审核管理,防范裁判文书“带病”上网,该院多措并举,有力推动裁判文书公开工作。

    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该院要求把裁判文书上网当作一项“推进公正司法的阳光工程、方便群众诉讼的惠民工程、提高法官业务素质的基础工程、塑造法院良好形象的品牌工程、共创和谐司法的民心工程”切实抓紧抓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由院长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管、业务部门要督促办、各部门要协同一致,努力开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新局面。

    严格标准、严密组织。该院认真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释〔2013〕26号)》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平台公布裁判文书的格式要求及技术处理规范》的有关精神,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叶城县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对裁判文书上网的原则及要求、组织机构及职责、裁判文书上网的范围、技术处理及方法、上网文书的质量、审批管理、报告及告知、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要各部门严格落实要求,确保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质量。

    完善措施,形成机制。建立健全“四四二”即“四个一、把四关、两本账”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工作,确保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工作落到实处 。四个一:构建裁判文书上网的领导和人员操控机制,实施“一把手”工程,由院长牵总头,负总责,分工一名副院长抓具体;固定1至2名专职人员负责上网裁判文书的审查和上网操作;各审判业务庭确定1名人员负责上网裁判文书及报表的审查和报送,做好与本院信息技术科的通联工作;信息技术科每月对全院裁判文书上网情况进行一次工作通报,特别是对存在的问题,重点通报。把四关:建立裁判文书上网的质量把关机制,严把起草签批关,高标准的起草裁判文书,对质量不高的裁判文书,庭长、主管院长不予签批,把牢裁判文书的第一道关口;严把打印校对关,对裁判文书的瑕疵问题在打印校对时,及时发现,及时纠正;严把报送审阅关,各业务庭对拟上网的裁判文书,在报送前,由案件承办人和内勤进行责任审查,主管副庭长或庭长审阅把关,主管副院长审批把关,阅批把关手续不齐全的,要求严格履行;严把上网审查关,对各业务庭报送上网的裁判文书,在操作上网时,逐案逐项的进行再审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业务庭解决,确保上网裁判文书不出现问题。两本账:建立裁判文书上网的全面掌控机制,建立我院各业务庭上网裁判文书分台账和全院上网、未上网裁判文书总台帐,做到分台帐与总台帐相一致,台帐与司法统计报表、立案登记本相一致,上网裁判文书、不上网裁判文书各类数据与总结案数相一致。

    及时回复,尊重民意。对裁判文书上网中的网民意见和评论的回复及答疑工作,一是要建立健全由院主管领导挂帅、由各业务庭庭长、纪检组和信息技术科参与的网络管理队伍,专门负责对网民意见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及调研工作,并对涉及本院的意见和疑问及时予以调查和答复;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对网评回复答疑或民意沟通的处理程序。包括:当事人或网民姓名、电子邮箱、地址或电话、评论标题、评论法院、评论内容、网络办意见、主管领导签批、院长意见等项内容,进一步规范和细化网民评议的回复程序;三是对网民提出的具体意见和疑问,技术科要及时通知原承办合议庭或主审法官,由原承办合议庭或主审法官提出回复意见,经庭长、主管院领导审核把关后,进行回复;四是及时对个案回复情况进行归纳,对网民的其他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和通报。

    明确责任、严格考核。明确各部门按照最高院和自治区高院的要求,严格对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确保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健康发展。(新疆叶城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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