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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至法院纪检组长、党总支书记为法院干警上党课加强党性修养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6-05-1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6年5月10日讯  通讯员赵亚会报道  2016年5月6日上午,借全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之机,陕西省西安市周至法院纪检组长、党总支书记王聪奇以“落实两项法规 加强党性修养”为主题,为全院党员干警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党课“入脑”“走心”,受到全院干警的好评,也为周至法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了个好头。

      “‘两项法规’,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贯彻实施好两项党内法规,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王组长以两项法规的重要意义入手,从《准则》《条例》修订的总体考虑;《准则》《条例》的主要内容;《准则》《条例》的贯彻落实三个方面进行了讲授。

      王组长引用周永康、苏荣、黄松有等当前一系列腐败案件的发生,深刻讲授了两项法规出台的背景及重要意义;结合扁鹊“治未病”、“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信任危机与塔西佗陷阱”等大量的鲜活事例,生动、具体的阐释了两项法规的主要内容,最后从四个方面讲授了怎样贯彻落实两项法规,重点运用名人名言,引经据典,从自律和他律的角度讲授了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

      一系列活生生的例子,一桩桩血淋淋的违纪事实讲述了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一句句名言警句,一位位革命前辈的事迹树立了廉洁自律的典范,朴实的语言,贴切的案例,鲜活的图片,让两项准则触动并根植于每位干警的心。

      王组长最后强调:《准则》是执政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高标;《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遵循党内法规是广大党员干警的共同责任。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戒,心中有责。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办案,堂堂正正做法官,让“两学一做”活动真正取得实效。(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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