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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尔津县人民法院 开展“春耕护农 普法先行”活动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6-04-25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6年4月25日讯   通讯员黄明超报道  时下,正是农村春耕时节,新疆布尔津县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干警开展“春耕护农 普法先行”活动,为春耕生产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司法服务。

    该院对涉农案件开辟了“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结案的“一条龙”服务,并在审理时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力争做到当庭清结。同时,加大诉前、诉中调解力度,切实化解矛盾纠纷。该院通过深入走访,实现服务亲民化,及时排查春耕生产中的纠纷隐患,对走访中发现的各类纠纷,特别是坑农、害农、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情况提前介入,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让农民安心备耕。对那些假冒农资农药、化肥种子、伪劣产品等方面的坑农、害农案件,从重从快加大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该院干警还深入到田间地头讲解春耕消费提醒和便民诉讼有关法律知识,宣讲农资消费维权案例、增强农民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一方面提升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及对消费陷阱的甄别能力;另一方面,增强经营者、生产者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及诚信经营的理念,有效地服务了辖区春耕生产。

    该院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副院长刘俊荣提醒:农资购买者在购买农资时要增强维权意识,留好有效票据,注意证据收集和保全,及时维护自身权益,以防被骗。同时,要杜绝贪便宜心理,通过正规的购货渠道购买农资,在得知所购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要向销售者反映,并及时通过农业管理部门或工商进行维权。工商、质监、卫生、农业等部门间应建立协作机制,明确职责、互相配合、信息共享,形成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合力。(新疆布尔津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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