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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莱芜市司法局七项措施扎实推进法治扶贫工作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6-04-14 来源:NULL


        近日,莱芜市司法局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法治扶贫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法治扶贫,为做好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基础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莱办发〔2016〕20号),扎实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托莱芜司法行政网,打造全市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查询法律信息、咨询法律问题、查找法律服务人员。重点推进贫困农村司法行政服务室建设,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在贫困农村落地生根。

        二是拓宽公共法律服务范围。持续推进“百名律师包千村”行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标准、考核奖惩、调整退出等制度,建立完善补贴经费动态增长机制,评选表彰十佳村级法律顾问,培养推出典型示范村100个,积极推进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切实打通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组织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好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

        三是大力实施贫困人口法律援助。全面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把更多贫困人口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发挥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贴近基层的优势特点,构建全市“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探索建立经济困难证明个人声明制度,对社会救助对象和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以及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工免于经济审查。

        四是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完善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奖励、全员培训、“德法并举、依法调解”工作机制,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提高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效能。将老人赡养、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承包、房屋拆迁、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环境改善等项目作为调解重点,组织开展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员脱贫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是突出抓好贫困人口法治宣传。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广泛宣传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法治文化活动惠民工程,扶持贫困村建立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等设施。指导贫困村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引导基层干部群众在法治轨道上管理村居事务、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发展。

        六是协调做好特殊人群帮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帮助困难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落实社会帮扶、就业扶持和社会保险等政策,组织开展各类帮扶活动,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更好地融入社会。

        七是扎实做好“第一书记”扶贫。认真落实抓党建促脱贫工作部署,切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定期开展“第一书记”帮包村调研慰问,适时召开帮扶协调推进会,研究解决帮包工作困难问题,助力帮包村顺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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