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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四项”兼顾选出党的好干部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6-04-07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6年4月7日讯  通讯员冯烨报道  古人曰:“任贤则兴,有侫则衰,得人者昌,失人者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关国家发展、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可见选出好干部的重要性。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因此,也涌现出一批向沈浩、文朝荣、彭练基似的好干部,推动了党和人民事业向前发展。

       如何选出一批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怎样选,至关重要。笔者认为“四项”兼顾,选出党的好干部。

      一是“民主”与“实地考察”兼顾,选拨干部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是好事。但近些年民主推荐在实践中出现了投“利益票”“感情票”“跟风票”等现象,导致不干事的“老好人”得票高,真干事的干部反而因得罪人而丢票。因此,干部选拨不能仅仅依靠民主“投票”“一刀切”,而应兼顾个别谈话、实地调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个人工作业绩等多种形式,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体现在酝酿动议、考察预告、沟通协商、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各个环节。

      二是“知识”与“能力”兼顾,一方面通过笔试、面试让一大批优秀领导干部脱颖而出,另一方面又不能片面的“以分取人”导致入选者“高分低能”“会考不会干”现象。因此,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范围和规模要合理,不宜硬性规定竞争性选拔比例,更不能搞“凡提必竞”。领导干部素质高低、能力强弱,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党的整体执政能力和水平的高低,通过自身努力不断提高执行能力和决策水平,着力增强驾驭全局的能力、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和务实创新的能力,把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所以,笔者认为好的党员干部不仅要具备很多知识,还应具备各项为人处事的能力。

      三是“工作能力”与“干部年龄”兼顾,干部的成长进步有其特定的规律,干部的培养使用也具有很强的时效性,用干部要“用当其时”,让其在黄金期内充分施展才华,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干部的才干。然而,个别地方在提拔使用干部的过程中,往往只数年头、论资历,看该轮到谁了,论资排辈、平衡照顾,而不是看谁更优秀、更合适;有的地方则认为年轻干部年纪轻、资历浅,“嘴上无毛、办事不牢”,不大愿意给年轻干部提供晋升的机会。这些带有年龄歧视的做法,实质上是与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唯才是举的干部路线相悖的。这些势必造成挫伤年轻干部的进取心和创新精神。他们认为自己无论再付出多大的努力也已升迁无望,于是就抱着“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消极想法,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开始混日子,昔日那种积极向上、勤奋工作的干劲荡然无存,出现了做一天和尚撞一钟,甚至只做和尚不撞钟的情形。处于这种情形,只有将“工作能力”与“干部年龄”相结合,才能选出党的好干部。

      四是“专业”与“综合素质”兼顾,选人用人坚持“德才兼备”是一惯的标准。可在选“才”上,我们总是把目光盯在干部的决策能力、驾驭全局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核心能力框架上,而忽视了不同行业、不同层次干部应把握的不同标准。领导者的职责是出主意、用干部,出主意就要求领导者必须熟谙所从事行业才能做出正确决策,就如同弹钢琴者必须懂得音乐才能奏出优美乐章一样。因此,把专业水准作为选拔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衡量内容,确立大“才”观念。选拔专业领导干部,分行业、不同岗位区别进行选拔,正职领导干部可侧重领导才干,选“帅”;副职领导干部可侧重专业才干,选“将”。这样分类选拔上来的干部“对号入座”,不会错位,才能够达到因需选才、量才适用、人尽其才的目的。除此之外,领导干部素质高低、能力强弱,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党的整体执政能力和水平的高低,离开了广大党员干部,党的执政能力无从谈起;没有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党的执政能力就无法增强。因此,领导干部的“专业”与“综合素质”应同时兼备。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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