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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海关区检察院侦查笔录制作养成“三个好习惯”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6-03-02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6年3月2日讯  通讯员刘高飞报道  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检察院反贪部门针对侦查笔录中存在的问题,从培养侦查好习惯的角度入手,以“三个好习惯”为抓手,强化“三好”侦查员意识,不断深入优化侦查笔录制作办法。

    据该院反贪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制作侦查笔录的“三个好习惯”分别是制作问话提纲的好习惯、检查侦查笔录的好习惯和事后严格把关的好习惯。该院通过强化侦查员“三个好习惯”意识,逐步提高侦查笔录制作水平。

    该院要求侦查员培养预先制作问话提纲的好习惯。在问话前,侦查员应当抽出专门时间来考虑问话的重点和目的,并将想要达到的目的按照事物发展的顺序以提纲的方式一一予以列举,并注重设置突破口。制作问话提纲,可以突出问话重点,谨防问话漏洞,提升问话技巧,引出问话关键点,以期达到问话的目的。

    在制作侦查笔录的过程中,该院邀请侦查员要养成事先、事中、事后从格式和内容等方面勤于检查侦查笔录的好习惯。事先侧重检查侦查笔录格式,从询问或讯问笔录争取使用入手,注意字体、字号等细节问题,准确核对被问话人的基本信息;事中侧重检查侦查笔录流程和顺序,保持问话一致性和有序性,防止突兀问话出现;事后侧重检查侦查笔录实体内容,严格对照问话提纲,查漏补缺,对重点问题重点关注。

    在制作侦查笔录初查完成后,在被问话人签字前,该院邀请侦查员应当将侦查笔录交予案件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检查把关。案件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以案件“旁观者”的身份参与到问话中来,从不同角度审视此次问话过程,及时检查出侦查笔录所存在的缺陷或不足之处,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完善侦查笔录的制作。

    据悉,该院反贪部门将侦查笔录制作的“好习惯”适用于近期所办理的10余起案件200余份侦查笔录中,促进了侦查笔录制作水平的提高,为优化办案质量打下坚实基础。(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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