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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蓬莱市建立法律援助立案平台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6-05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5年6月5日讯  通讯员韦彦报道  为使法律援助进一步向便民服务领域延伸,2015年5月4日,山东省蓬莱市司法局与蓬莱市人民法院联合,在法院立案庭建立了“蓬莱市法律援助立案平台”。

    今年的5月4日,是全国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此,蓬莱市司法局和蓬莱市人民法院,及时加强沟通协作,充分融合司法资源,进一步拓宽司法协作,联合建立了法律援助立案平台。

    法律援助立案平台办公场所设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立案庭,由法律援助中心和法院立案庭分工协作,共同完善该平台工作。目前平台实施的具体工作机制分两部分。一是针对经济困难、无力书写诉状、打不起官司的群众,法院立案庭在民事立案过程中遇到此类情况,及时告知其可就近到法律援助中心确定的法律服务点初步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点初审认为符合条件的,第一时间为其免费代写诉状,提供免费民事法援诉讼代理,并及时上报法律援助中心审查登记,有效确保经济困难群众便捷、高效得到援助。二是针对其它已立案的原被告当事人,法院立案庭在原被告诉讼文书的送达中,附带发放法律援助中心印制的民事法律援助告知文书,详细告知民事援助受案范围、申请援助程序规定及法律援助受理机构等便民内容。原被告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申请法律援助,有效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该平台实施一个多月以来,已面向原被告立案当事人发放民事法律援助立案告知书30余份。试点确定的海滨法律服务所等两家法律服务点通过平台共免费为困难群众代写诉状6份、代理民事法援案件3件,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该平台的建立,畅通了司法协作机制,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的同时,也为更多经济困难群众带来了更多实惠,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山东省蓬莱市法律援助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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