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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皇岛市山海关检方首推“样板式文书”规范司法行为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4-13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5年4月13日讯  通讯员王雅辉 刘高飞报道  “文书有了统一标准了!”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在该市首推“样版式文书”,以解决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中存在的司法不规范等瑕疵问题。

    根据该院职务犯罪侦查人员介绍,“样版式文书”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自侦部门的办案规范、文书制作和卷宗装订等方面进行系统梳理,对笔录制作、换押手续、调取手续和扣押手续等7大项40余小项问题着重予以剖析,围绕初查、立案、逮捕、侦查终结和移送审查起诉等不同工作环节,制作出各类型规范化电子卷宗的一系列蓝本。据了解,该院历时一个余月制作的“样版式文书”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起到了较好的规范性作用。职务犯罪侦查干警在办案中,可以通过比对“样版式文书”,自查办案规范性,及时查漏补缺,提高证据的可采性。

    据悉,该院利用比对“样版式文书”的方式,对近期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自查,并以“样版式文书”为今后办案标准,确保办案人人手一册,以此推进司法行为的规范性建设。(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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