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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报告
     
    新形势下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方式途径关于余江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6-05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作者: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县司法局 刘剑

    司法行政队伍是政法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等重要职能,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法治建设和保障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余江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队伍力量逐渐壮大,干部素质不断提高,已然成为余江县政法战线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党的十八届四中把依法治国提升到了国家战略层面,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明确方向及更高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如何顺应形势发展,抢抓历史机遇,在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下展现更大作为,作出更大贡献,则干部队伍是关键、是根本,也是保证。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的群众满意司法行政队伍是当务之急,对此,余江县司法局专门组织力量对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进行了调研,以期为整个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及法治余江建设提供可行性建议。

    一、司法行政队伍基本情况

       (一)编制使用情况

    余江县司法局内设7个股室,下辖11个基层司法所,核定编制总数55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7个,地方事业编制15个,后勤服务人员编制3个。现在编在岗干部职工44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29人,地方事业编制人员12人,后勤服务人员3人,另聘公益性岗位11人,全部充实到了基层司法所一线。核定领导职数乡科级正职1名,现有3名,乡科级副职13名,现有14人。县局机关在编在岗人员26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17人,地方事业编制人员6人,后勤服务人员3人。

    (二)基层司法所队伍情况

    在全县11个基层司法所中,共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18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12人,地方事业编制人员6人,另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1人。现仍有“一人所”4个(不包括公益性岗位人员),分别为画桥、黄庄、杨溪、平定等司法所,其他7个基层司法所均为“二人所”。2013年,在余江县司法局的积极推动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现已全部升格为副科级派出机构,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11名,全部配备到位。

    (三)文化、年龄、结构情况

    全县司法行政44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研究生学历1人,占总人数的2.3%;大学本科学历22人,占总人数的50%;大学专科学历20人,占总人数的45.4%;中专学历1人,占总人数的2.3%。具有法律专业学历背景13人,占总人数的29.5%,其他专业31人,占总人数的70.5%。年龄在30岁以下的3人,占总人数的6.8%;在31-35岁的6人,占总人数的13.6%;在36-40岁的13人,占总人数的29.5%;在41-45岁的10人,占总人数的22.7%;在46-50岁的6人,占总人数的13.6%;在51-54岁的4人,占总人数的9.2%;在55岁以上的2人,占总人数的4.6%。

         二、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做法

        近年来,余江县司法行政系统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及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关于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线,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了经济快速稳定发展,为建设“法治余江”“平安余江”作出了积极贡献。回顾近年来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情况,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坚持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作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大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领导班子建设。

     1.加强班子思想建设。以开展先进性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组织举办学习研讨和谈心交流活动,进一步优化了领导班子的知识结构,提升了理论知识水平,政治敏感性和大局意识明显增强。

    2.加强班子作风建设。作风问题关系到工作成败,对此,余江县司法局始终把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坚持和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扬民主作风,坚决不搞“一言堂”;班子成员勇于坚持原则,敢于说真话,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民主作风浓厚。

    3.加强班子廉政建设。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通过采取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文化公园,参加廉政课堂,举办廉政党课等方式,多管齐下全方位筑牢领导干部廉政防线。同时,健全完善廉政规章制度,形成权力“牢笼”,全面规范决策和领导行为,切实从源头上杜绝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加强业务能力建设

     以提升司法行政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和正规化为重点,积极开展以先进性教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群众路线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活动,以创先争优、岗位大练兵为主要目标的主题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部职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务实求真,深入推进司法行政队伍业务能力建设。

    1.理论业务水平逐步提升。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了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基本法律体系,政治理论素质和法律文化素养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2.综合能力水平逐步提升。以培养业务尖兵、行业能手为目标,紧紧围绕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公证及司法鉴定等各项业务,大力开展专项岗位大练兵活动,树立广大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创先争优意识和危机意识,提升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进一步开阔视野、创新理念。使广大司法行政干部职工能够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促进了学习、工作良性互动。

    (三)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全面推进和开展了党的群众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了一次系统而深入的作风整顿,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得到了显著改观。以深入推进“连心”工程为抓手,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宗旨,变“坐等群众上门”为“主动上门服务”,相继开展了“打基础、改作风、促稳定”专项活动、机关“中梗阻”、群众办事难等专项整治活动,重点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

     始终围绕“四风”突出问题,聚焦作风建设,动真格、出实招、下硬茬,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了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刹住了“四风”蔓延势头,有效解决了工作上的消极懈怠之风、舌尖上的奢侈浪费之风、车轮上的贪图享受之风、落实上的形式主义之风,兴起了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和艰苦奋斗之风,激发了全县司法行政干部锐意进取的工作热情和昂扬向上的奋斗激情,形成了风气、气正、心齐、劲足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大力加强和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建设,坚持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有力地促进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尤其是2014年以来,随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的深入推进,对司法行政系统历年来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修订,机关党支部例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得到了进一步修订完善。同时,通过建立《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制度》《考勤备勤制度》《党风廉政责任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和《服务承诺制度》等系列规章机制,有效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行为,初步形成了长效刚性约束机制,进一步提升了司法行政队伍形象和群众满意度。

    三、当前司法行政队伍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近年来,虽然余江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由于基础弱、底子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下,各种问题和不足仍然是比较突出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水平不高。这主要是由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构成所决定的。现在大部分司法行政干部都是从其他各个岗位招、转、调、录过来的,法律专业素质普遍不高,而司法行政机关肩负着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等与法律运用密切相关的工作职能,部分干部职工在履行职能过程中总感觉力不从心,工作完成质量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发挥。

        2.人员严重不足。受到内设股室和人员紧缺限制,局机关一直没有专门配备政工人员,政工工作全部由办公室处理。在基层司法所方面,全县11各基层司法所现有在编在岗人员18人,平均一所不足2人。同时,基层司法所人员还要承担乡镇分配的其他工作,比如驻村、计划生育等中心工作,由于人手不足,精力有限,往往是“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

        3.干部待遇偏低。由于司法行政机关具有政府和政法双重性质,往往存在讲工作时就是政法部门,而论待遇时就是政府部门,与公检法等政法部门待遇相差甚远,严重挫伤了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由于职能相对较弱,提拔机会相对较少,所以人员难留、人才难留,队伍稳定性不高。

        4.思想存在偏差。部分干部职工认为司法行政工作比较务虚,而且职能偏弱,上升渠道狭窄,导致少数干部职工缺乏争先创优意识,满足于现状,对待工作应付了事,习惯于老思维、老办法、缺乏创新意识,工作主动性和责任心不高,存在做一天和撞一天钟的思想。

        5.舆论宣传不够。近年来,虽然余江县采取系列措施加强了舆论宣传力度,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由于舆论宣传不够全面,往往是静态新闻宣传多,动态新闻宣传少,尤其是对司法行政先进典型事迹和人物的宣传报导欠缺,难以及时、全面、立体地展现司法行政工作风采,舆论引导针对性不高,宣传效果有待提升。

        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  强化政治理论学习

     社会主义政治思想理论学习,是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者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的有效手段,是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的重要保障。然而政治理论学习的过程是枯燥乏味的,因此必须要通过组织上的集中强化培训和个人自我强化,提高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不懈地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司法行政具体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二)强化继续教育培训

    要以培养领导型人才、业务骨干和专业技术人员为重点,坚持改革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采取多渠道、多层次、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通过短期培训和长期培训相结合,自学深造和组织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从知识型培训向能力型培养转变,逐步建立健全以基本素质教育为中心的教育培训制度。同时,积极鼓励司法行政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法律本科教育,充分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打造出一支适应形势需要的高素质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

    (三)强化舆论宣传引导

    新闻舆论宣传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形象的重要途径。因此,必须要坚定正确的舆论导向,在政治原则问题上坚定立场,坚持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创建平安余江、法治余江,构建和谐社会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果,以及司法行政队伍中的先进典型事迹和个人进行广泛宣传;牢牢占领舆论宣传主阵地,把握宣传主动权,旗帜鲜明唱响时代主旋律。同时,要提升司法行政干部参与新闻舆论宣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宣传工作作为干部考核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指标,分任务、压担子,促使形成舆论宣传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基础保障力度

    必要的工作经费和物质保障,是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基础,因此必须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积极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改善司法行政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和办公条件。

    一方面,按照司法部“司法所应当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的要求,调入工作人员充实到各基层司法所,保证每个基层司法所不少于3名专职工作人员。此外,在现有条件下,积极协调乡、镇,实行人才资源共享,选择一些懂法律、有调解工作经验的干部兼任司法助理员,弥补人员不足的问题。

    另一方面,建议按照国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制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要求,将基层司法所的业务经费和司法干部的公用经费按最低标准列入县财政预算。同时,要求乡(镇)财政适当安排基层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安置帮教等经费,逐步建立起县、乡两级财政相结合的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司法所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

    (五)注重自律能力建设

    司法行政队伍作为政法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履行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责任重大,使命艰巨,尤其是法律服务工作者,更是关系到人民福祉和社会公正,因此必须要持续性、全方位地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切实注重并加强队伍自律能力。坚定公正执法、为民执法的理念,时刻以“三严三实”标准要求自己,做到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念,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认认真真办事。

    注重从薄弱环节入手,坚持建章立制,加强规范化建设,促使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各种监督制约机制,突出司法行政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狠抓落实,扎实推动司法行政队伍的自律能力建设,切实为推进司法行政事业跨越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及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而不懈努力。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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