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5年3月27日讯 通讯员吴和青报道 3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司法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执法司法“四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和中央第一巡视组“关于司法行政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反馈意见精神,结合地方实际,就“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自查自纠活动列出6个方面的内容清单,并要求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理想滑坡、道德缺失问题。重点对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缺钙”, 生活攀比,贪图享受,酗酒纵酒;执法为民思想不牢固,漠视群众疾苦和当事人利益,对群众的诉求麻木不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敢担当,对歪风邪气听之任之、畏缩不前,甚至随波逐流等进行自查自纠。
二是徇私枉法、以案谋财问题。重点对徇私舞弊、钱权交易、以罚谋财,在减刑假释、计分考核、特岗安排、帮教解教等方面违规操作;贪图私利,接受工作对象吃请,收受礼物等进行自查自纠。
三是违规办案、粗暴执法问题。重点对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粗暴执法、打骂体罚以及执法不透明、程序不公正、滥用强制措施和侵犯执法对象合法权益等进行自查自纠。
四是玩忽职守、推诿扯皮问题。重点对一些司法行政机关和干警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办事拖沓,敷衍塞责,工作效率低下;工作不负责任,马虎应付,质量粗糙,缺乏耐心,只求过得去,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等进行自查自纠。
五是以权压法、违法干预问题。重点对法治意识淡薄,依法办事观念不强、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干预司法等进行自查自纠。
六是中央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对“一些司法机关执法人员压案不查、受贿枉法”的问题,政务、所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办理案件质量不高,对办结案件没有严格执行回访,领导干部干预或插手具体案件办理,贪赃枉法、充当“保护伞”,干部队伍“慵懒散”等进行自查自纠。
目前,该局全体司法行政干部正在按照“清单”所列要求积极撰写《关于开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自查自纠个人剖析材料》,并于本月27日前全部上交给该局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