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法院
     法院
     
    吉木乃县法院电视曝光被执行人信息解决执行难问题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3-17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5年3月17日讯  通讯员张磊 徐传龙报道  “我看到了你们在电视台的曝光了我的信息。我的家人和朋友也看到了,都催我快点来法院交清执行款,不然大家都不好意思出门了。我今天就来交款,请你们把我的信息从电视上删除。”3月16日上午,被执行人哈某主动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乃县人民法院交清了15000余元执行款,并请求法院工作人员到电视台删除其相关信息。

    据悉,为加大执行力度,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该院通过该县电视台集中曝光了10余名被执行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未履行标的金额和举报电话,方便广大群众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监督,并对发现的财产线索进行举报,以最快、最直接的方式让被执行人及其亲属朋友了解到执行情况,形成舆论压力,促使被执行人主动执行,促进久拖不结的执行积案加快执行。

    执行信息曝光以后,引起了该县人民和各乡镇各部门的高度关注,老百姓针对被曝光的被执行人展开议论,形成了良好的舆论导向。到目前为止,已有6名被执行人缴纳执行案款8万余元,其余被执行人也主动联系法院,表示会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该院利用电视台对被执行人信息进行曝光的方法,是“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信用惩戒措施运用以来,针对不同被执行人群体实施不同的信用惩戒措施的进一步大胆实践,为解决执行难问题起到积极的作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乃县人民法院供稿)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