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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牌司法局:“多举措”助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1-12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4年11月3日讯    通讯员卢顺林报道    为了加快推进中央、省、市、县实施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近期来,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司法局围绕涉法涉诉信访入口、处理、退出三个环节,助推六项具体措施实施,效果反响良好。

    一是严格诉访分流。对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属于“诉”的范围,积极引导信访群众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属于“访”的范围,正确引导信访群众向事权部门反映,并及时分流到相关单位处理。

    二是完善信访接待。坚持信访值班制度,建立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为辅的信访处置体系。涉及本部门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依法办理;属于其他部门办理的,各自做好接待登记,按诉访分流程序处理。

    三是强化衔接配合。主动加强与信访部门协调配合,研究解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于县委、县政法委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积极指派人员参与协调处理;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100%提供法律援助。

    四是依法信访终结。对于涉及本部门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符合信访终结条件的,严格按照信访终结听证、告知、备案要求,组织听证,送达终结文书,上报备案。并在信访终结办理程序中,要求着重释法明理,促进息诉罢访。

    五是强化教育疏导。对已依法终结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仍上访或申请法律服务的,要求接访部门做好解释说明和教育工作。对于县委、县政法委交办稳控的,积极协助开展困难帮扶和教育稳控工作。

    六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存在执法办案不负责任、有错不纠正、群众合理诉求不解决等情形的,严格按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查处。属于法律服务人员不按规定处置涉法涉诉信访或参与处置不力的,将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和年度注册的重要内容考虑。(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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