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因其独特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解决方式,而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成为维护我国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201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正式施行,使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身处一线的人民调解员依照该法及时、高效、妥善地解决民事纠纷,使全国各地涌现出许许多多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感人故事及典型案例。为此,本频道特推出《人民调解》系列报道,欢迎投稿
本网2014年9月23日讯 通讯员葛桂荣报道 近日陕西省西乡县司法局杨河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堂兄妹因建房而引发的纠纷,及时的促成双方当事人打成调解协议,有效的维护了当地的和谐稳定。
张女与张男系堂兄妹。2014月8月外嫁张女欲返村建房与张男家为邻,以便和其家修好。在建房过程中,为了使新房变更宽敞,张女家擅自增加地基宽度19公分,以致二楼北墙抵住张男家南墙出檐,引起张男家强烈不满和干涉,张女家所建房屋被迫停工。为此,兄妹二人破口对骂,一时反目成仇。经其村、组调解无果,2014年8月22日双方到西乡县司法局杨河司法所,请求调处。
司法所工作人员接案后,立即前往纠纷发生地,现场拍照取证,随后通知纠纷双方在司法所进行调解。工作人员听取双方陈述及意见后,结合现场勘验证据认为张女家违规建房的确对张男家权益造成危害,如拆除违建部分,害大于利;两家所争议三角之地,双方均无利于其的证据。经工作人员情感和法理劝解教育下,双方虽无完全放弃各自的成见,但形成初步和解的意项。
司法所稳住事态后,立即指派与其兄妹俩皆为邻居的首席调解员马兴智做好案件的跟踪化解工作。经调解员反反复复作思想开导,2014年9月4日张女与张男两家最终达成和解协议。1、张女家与张男家相邻的山墙,正房可出檐六公分,辅助房可出檐十公分;为施工便利,可以拆除张男家的山墙出檐,但施工完毕后应予以恢复。2、两家相邻的巷道使用权归张男家所有,但不得堆放杂物和饲养宠物。张女家不得在此用做排水。3、争议三角之地使用权归张男家所有。历时多天的难题得以圆满化解。(陕西省西乡县司法局杨河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