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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木乃县司法局“四举措”为企业当好法律参谋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4年9月17日讯    通讯员魏晓刚报道    2014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乃县司法局依托“法治进企业”活动,组织吉木乃县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从四个方面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当好法律参谋。
        一是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企业法律事务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采取召开座谈会、形势分析会,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及时掌握企业经营现状和新动态。 
        二是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依托单位文明市民学校逐步建立企业职工法律学校。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内部刊物、有线电视、局域网等各种宣传载体,加强对职工法制宣传教育。 
        三是积极开展结对服务活动。为每个企业明确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帮助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引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化解劳资纠纷。为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四是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推进依法治企,增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乃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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