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4年9月10日讯 通讯员刘军强报道 日前,湖北省大冶市被“平安法治湖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湖北省首批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县(市、区)”。大冶市陈贵镇、灵乡镇、大冶市地方税务局、大冶市财政局和省鄂东南地质大队被表彰为“湖北省首批法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据悉,2011年以来,在大冶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大冶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大冶市大力推进法治大冶建设,以法治创建活动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大冶市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实践活动,通过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各职能部门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加强法律监督、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使法治大冶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为大冶市在全国“百强”路上争先进位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此前,大冶市还被全国普法办公室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荣誉。(湖北省大冶市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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