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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凡岗位 精彩人生(系列报道一百八十二)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编者按:“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曾几何时,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有多少英雄豪杰因成就了一番大业而名垂青史,又有多少文人墨客在人类文明的星河里至今还熠熠生辉。而那些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的人们,他们也以不平凡的事迹和精神打动和激励着无数的人,正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谱写着他们精彩的人生。为此,本频道特推出《平凡岗位·精彩人生》系列报道,欢迎投稿。——

     

    壮乡苗岭司法魂 
    —记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司法局局长 陆兴发  
      

        本网2014年2月18日讯  通讯员陈明贵报道  在被誉为“世外桃源”的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不仅有闻名全国的“人间仙境”风景区—坝美。也有被认为誉为“壮乡苗岭司法魂”的广南司法局局长陆兴发。 
      广南县司法局自2008年以来,被云南省司法厅评为“人民调解”三等功单位,是多年州级“普法依法治理”的“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2012年和2013年,广南县司法局就涌现出两名“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这一骄人的成绩,在全州司法系统中首屈一指,令人刮目相看。 
      作为一局之长,现年40岁的“壮家汉子”陆兴发,是一位铁骨铮铮的硬汉。曾任8年教师,又长期战斗在纪检监察战线上。早在2003年,他就在乡镇担任分管政法的书记,具体负责司法工作。担任广南县司法局长一年多,虽是一个司法新兵,但却是一位工作能手。有道是:“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广南司法局的工作,壮乡苗岭各族人民群众“满意度100%,结案率100%”,对陆兴发而言,这才是至高无上的荣誉! 
      陆兴发局长“万家忧乐在心头,情系百姓胜亲友。”他积极参与处置建材市场群众上访案件、“云桂铁路3.11顶板事故”、那洒南方电网架设与农民工伤亡上访纠纷案件等10余件群体性矛盾纠纷调处,所涉及矛盾纠纷均得到有效化解,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他紧紧围绕管理创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取得新发展。2013年,全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61人,解除矫正351人。创新模式,务求实效。2013年相继成立坝美、五珠社区矫正对象服务基地,引导坝美镇社区矫正对象创办茶叶合作社。争取经费,强化管理,全面加强矫正工作,解决64万元社区矫正经费。一年来,全县共就地安置刑释解教人员304人,同比上升7.8%,安置率达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以下。 
      众所周知:人民调解是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他推进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工作,仅2013年,该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案件比去年同期增长38%,法律援助案件同比提高42.7%;县司法鉴定所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195件,采信率达100%,得到了州司法局的高度评价。 
      作为争创“法治县”的陆兴发局长的主要成绩,可以用“四零一无”来总结和概括,这就是该局的亮点特色和创新之处: 
      第一:社区矫正,重新犯罪率“零发案”。矫正对象657人,安置率达100%,简言之,就是“零发案”。作为云南省“云岭阳光驿站”工作建设的社区矫正服务基地,将建全州首家成集教育、培训、服务一体的矫正服务中心。 
      第二:法律咨询“零距离”,法律受理“零等待”,人民调解质量“零投诉”。广南司法局不断完善“遍布城乡纵横联动”的法律援助网络,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让群众前所未有地充分享有方便、快捷、高效的援助服务。 
      第三:司法服务“零突破”。据悉,从2009年起,法律服务,公正服务,讲进入广南政府服务中心上班,对特殊人群还可以上门入户服务。这将是全州司法局前所未有的“阳光工程”、“惠民工程”。 
      第四:关注民生,为民服务,为民请命“零付费”。广南县五珠乡年轻打工仔客死他乡,蹊跷死亡案发生之后,经省州媒体披露,社会反响巨大。经县委书记批示,陆兴发“急壮乡群众之所急,想壮乡人民之所想”,亲自指派两名业务精、能力强、负责任的优秀律师,前往案发地开展司法调查,为受害者家属开展免费无偿的法律援助,并出资2万元作为保障经费,受到社会各界的交口称赞。目前,浙江警方将择机进行尸检,相信有一天真相将大白于天下。 
      第五:全局班子配备“无缝隙”。上任一年多来,解决全县9个司法所招考岗位和5个副科岗位长年空缺的“老大难”问题,堪称广南司法局有史以来,领导岗位人员配备最齐最全的一次。全局干部职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团结一心,奋力干事。在人民调解、法律公正和法律援助三大项目上,大幅度增长,全州遥遥领先。 
      众所周知:广南是一位集“老、少、边、穷、战”五一位一体的全州第一大人口县和贫困县。在经费有限的困难条件下,作为广南“司法行政部门的第一责任人”—陆兴发局长率领党委和行政一班人,亲历亲为,身先士卒,不仅筹资15万元为扶贫点解决实际困难,还为国家、集体、公民避免经济损失100万元。100万元,虽然不是一个大数目,但却是陆兴发局长乐在“壮乡苗岭铸就司法魂”,对各族人民赤胆忠心,司法为民的真实写照!正如《司法工作者之歌》中所唱到那样:“脚步踩响社会和谐的乐音/人民记住你司法为民的真诚奉献/妙手书写法制岁月的春秋/祖国记住你维护社会康宁的功勋。”       
        关于陆兴发局长,上级和同事们评价他时如是说:“真抓实干,默默无闻,团结干事,作风扎实。人年轻,点子多,脑子活,对人宽厚,具有实干精神,业务熟,能力强,是一位难得的壮乡苗岭优秀司法局长!”(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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