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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区司法局荣获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4年2月18日讯  通讯员李璟报道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司法局被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评为“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2012年以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规范化建设活动。海南区司法局大力加强工作站点软硬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机构完善网络健全。目前,海南区司法局有法律援助中心1个,依托镇、(办)、工、青、妇等单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3个,在全区8个行政村和11个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19个,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1支,专兼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137人,形成了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基础,以社区(村)法律援助联络点为补充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格局。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成效显著。在临街1楼建立了140平方米的法律援助服务大厅,设立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配备了计算机、电话、打印机、复印机、档案柜、饮水机、急救箱、老花镜等相关设备,设立了私密谈话室,在大厅设置公示栏,为群众营造了整洁、宽敞、充满亲情的援助环境。  
      探索模式提升质量。 为保障网络组织充分发挥作用,海南区法律援助中心先后制定基层援助工作站点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形成一整套相对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做到了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人员到位、工作制度上墙、工作簿册齐全。先后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标准》《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职责》《法律援助工作站服务承诺制》《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接待制度》《学习制度》《法律援助办案制度》《值班接待制度》《重大、疑难及典型案件请示汇报制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对整个工作的程序做出规定,使各项工作的开展得到了制度的保障。明确监督管理措施,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到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了解工作开展及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遵守情况,倾听居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意见及需求信息,指导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同时,援助工作站、点还实行了政务和首问责任制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做好信访接待,建立信访登记簿,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对案件的审查、受理、结案、归档等环节严格规范操作,加大案件办结后的反馈力度,征求受援人的意见,使每个受援案件都能做到质量有保证。在提高办案人员素质上,援助中心定期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深入学习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有关工作方针、政策,分析形势,推广好的做法,不断增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办案能力。每年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志愿者、联络员进行多次集中业务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在加强服务规范上,大力推行文明用语,规范服务,做到接待来访群众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使他们抱着希望来,带着满意走。各工作站、点工作实现了零投诉。 
      海南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引导法律援助各工作站、点多办案、办好案,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影响面。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坚持“攻坚克难、弱者必援、援必争成、援助到底”的办案原则,为受援人提供及时高质量的援助,切实保障弱者权利不受侵犯。在办案过程中,大力开展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相结合工作,能够调解解决的,不走诉讼渠道,极大的方便了来访群众。在提高案件质量的同时,各援助工作站、点还定期对几年来重点承办的疑难重大案件进行回访,确保每个案件无遗留问题发生。通过回访,征求了受援人对承办案件的意见,使受援人更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也促进了法律服务人员素质的提高和作风的转变,增强了诚信为民的服务观念,真正把法律援助工作转化为区委、政府便民、亲民、近民的一项具体行动。 
      营造援助良好氛围。海南区各援助工作站点从广泛性、生动性、长效性三个方面入手,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法律援助条例》宣传力度,突出宣传重点,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一是集中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使法律援助这项系统工程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近两年来,通过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法律服务便民卡、设立咨询台和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有关知识。先后举办大型宣传活动12次,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10余部,解答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等方面的咨询38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1000余份。 
      二是采取上门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为使全区广大居民群众,尤其是农牧民、外来务工人员深入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渠道,明白法律援助宗旨,积极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活动,工作人员主动走进各镇办、农村(社区)、建筑工地,走进居(村)民家中,发放宣传资料和援助便民卡,让群众更多地了解法律援助。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通过加强与民政、妇联部门的联系,详细了解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情况,在全区推行了“法律援助一卡通”业务,对全区法律援助受援范围的五类人员进行摸底统计并建立了相关电子档案,为受援人员减免援助受理程序。 
      近两年来,海南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共接待法律咨询210 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余件,为群众追回劳动报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工伤保险待遇等120万余元,较好地维护了广大下岗职工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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