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4年1月26日讯 通讯员傅永新 张茜报道 为提高司法助理员(协管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着力培养造就一支品德好、懂法律、能力强、业务精、会干事的司法助理员(协管员)队伍,2014年1月20日至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司法局举办新招聘录用司法助理员(协管员)业务培训,全县新招录的35名司法助理员(协管员)参加了培训。
在开班仪式上,鹿寨县依法治县办主任、县司法局局长林志光对参训学员提出了要求,他希望全体学员带着责任意识学,确实做到培训入耳入心,奠定工作基础;带着问题去学,确实解决工作困惑,树立干好的观念;带着多学的状态去学,确实做到早点进入工作,争做一名合格的司法行政工作者。
在培训中,鹿寨县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强对培训内容的设置和授课人员的选配,鹿寨县司法局选派了经验丰富的基层司法行政干警担任授课任务,对培训内容进行了规范,注重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在人民调解工作实务、人民调解案卷制作、社区矫正、普法和依法治理、法律援助业务知识以及医患纠纷等方面展开培训。在培训方式上也着重考虑参训学员的特点和今后工作方向,采取理论讲解与案例剖析讲授相结合、学习与讨论相结合等形式,努力使司法助理员(协管员)熟悉和掌握人民调解的基本程序和方法,规范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能够运用常用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解答一般民间纠纷;能够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熟悉和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努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维护基层社会和谐。
通过培训,新录用的司法助理员(协管员)不仅对司法行政业务有了全面的了解,而且增强了他们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参训学员表示,今后一定会按照培训要求,认真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争做一名合格司法助理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依法治市办 鹿寨县依法治县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