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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凡岗位 精彩人生(系列报道一百七十五)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编者按:“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曾几何时,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有多少英雄豪杰因成就了一番大业而名垂青史,又有多少文人墨客在人类文明的星河里至今还熠熠生辉。而那些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的人们,他们也以不平凡的事迹和精神打动和激励着无数的人,正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谱写着他们精彩的人生。为此,本频道特推出《平凡岗位·精彩人生》系列报道,欢迎投稿。—— 

     

    爱心系法援  情洒贫弱者

    ——记法律援助工作者曹小新

     

        本网2013年12月31日讯   

        曹小新,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自参加工作到从事法援工作以来,长期扎根基层一线,至今已有25个年头。她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踏实工作,锐意进取,突破创新,带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取得一系列骄人业绩,深受各级领导和当地人民群众的好评。2013年探索建立的“法律援助双延伸机制”,接受了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专题采访报道,同时在成都市司法行政系统创新成果评比中斩获第一名;在开展农村产权维护法律援助工作中,与“法律援助双延伸”活动有机结合,得到了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晓林的肯定性批示;以曹小新同志为主要成员的温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被授予四川省“巾帼文明岗”、四川省“敬老文明号”、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集体、案件质量评查先进单位,“车祸从天降 律师助维权”案例入选“四川省百例优秀法律援助案件”、带领四川汇圣律师事务所李乾等律师办理的涉外劳务纠纷案、四川盛嘉律师事务所程嘉明律师办理的天府安置小区200名农民工讨薪案等入选成都市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法律援助案件”。

     

        察民情一点一滴 解民忧一心一意

       “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在我最困难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帮助我、鼓励我。谢谢你们!”这是法律援助受援对象李某说出的肺腑之言。

        2012年5月6日,建筑工人李某不慎坠地受伤。成都市人社局认定其为工伤,同年12月10日被鉴定为一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建筑公司除支付了9万余元医疗费外,其他费用分文未付。原本美好的生活顷刻间化为乌有,一个健全人变成了重度残疾,他万念俱灰,丧失了活下去的信心。因无法就赔偿事宜与建筑公司协商一致,李某的妻子黄某于2013年1月4日找到成都市温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面对黄某代表丈夫提出的护理费、伤残津贴等共计160万元的高额劳动仲裁请求,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一级伤残没有一次性解决的具体方案。按照现行法律,李某只能领取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参加社保,退休后享受退休待遇。但是,受援人坚持一次性待遇,坚持进行仲裁。

      “黄某也身患疾病,曾做过两次手术,几乎没有劳动能力,我们很理解她。刚来中心时,她情绪十分激动,我怕她想不开,所以一切事情都顺着她的意思,她说去仲裁,我就陪着她去。”曹小新说,温江区劳动争议仲裁委给出的答复是李某的工伤保险待遇基本由工伤保险基金列支,无需仲裁。于是,曹小新又带着黄某去温江区社保局咨询。社保局工作人员计算,李某享受一次性待遇最多能拿到35万元。然而,对于李某完全依赖护理,35万元根本无法维持生活。

      针对李某的具体情况,曹小新大胆提出可以在选择一次性享受待遇的基础上,与企业进行协商,由企业补贴一部分。“经过我们多次协调,双方终于在2月4日达成一次性赔付协议。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企业一次性赔付李某82万元。”曹小新说,拿到钱后,黄某安心地把丈夫接回四川简阳老家。看着民工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容,曹小新同志内心深处感到无比的踏实。

      案子在最短时间内得到了妥善处置,没有发生任何不良影响,捍卫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找到法律援助中心的困难群众都是基于对我们的信赖,我们应该给予他们更好的服务、更多的帮助,真正解决问题,提高法律援助品质。”朴实的话语更多地体现了法律援助工作的价值所在,也是曹小新同志牢记服务宗旨、践行群众路线、传递司法温情的必然结果。

      从征地拆迁中的老农到身处异乡的打工仔,从食品安全事件中的受害者到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哪里有群众深切的呼唤,哪里就有她的身影。曹小新同志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在她的不懈努力下,成功处置顺特制衣公司233名职工给付经济补偿金、医疗保险清缴、退还集资款、支付停工期间生活费、民间借贷纠纷、天来国际广场农民工讨薪群体性纠纷、成都太子奶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唐永光、王倩等321人劳动报酬、社保费纠纷、四川翔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许昭有等1145人劳动报酬纠纷等多起重大疑难群体纠纷。

     

        法律援助双延伸  周到服务解民忧

      2013年,曹小新同志带领她的援助团队在原有的“提出申请-中心受理-提供援助”固有模式基础上,靠前服务、创新为民,让法律援助在时间和空间上、质量和效果两大维度上努力“双延伸”到极限,有效地解决当前法律援助存在的“只援不助”断点、“应援未援”断面、“各自为援”断层等问题。一是向前延伸,提升知晓率,动态掌控法律援助需求。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16个援助站为依托、1400余个援助信息采集点为触角,建成了覆盖全区的法律援助宣传、信息收集网络。建立法律援助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新机制实施以来,共摸排法律援助需求信息468条,通过数据共享机制,受理免于经济困难审查案件78件。二是向后延伸,延展服务周期,跟踪保障法律援助效果。针对援助案件的“法律白条”现象,与区法院联合建立法律援助“双延伸”工作机制,对义务履行人的履行时间、履行内容进行统一摸底,建立援助台账,实行案件跟踪负责制,提供长期服务,直至受援人合法利益全部实现。截止目前,已建立了每年需跟踪负责的案件台账5个。三是内合外联,协调多方力量,聚集穷尽法律援助措施。区内,建立了法律援助分流协调联动机制,对特殊对象通过协调小额贷款、技术指导、就业推荐等方式开展造血式帮扶,新机制让8名受援人继续帮扶救助,重拾生活阳光。区外,充分利用省、市跨地区协作维权平台,开展法律援助信息交换和异地农民工法律援助事务协作,还在外出务工人员中聘请了11名 “法律明白人”,为农民工维权打破了“异地屏障”。“双延伸”活动开展以来,办理各类援助案件265件,提供各类法律援助服务2157人次,同比分别增加20%和60%。全区援助案件执行到位率同比提高了9.63%。91.7%的受援人将法律援助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首选。在温江,双延伸机制通过援助解困深刻诠释了民生内涵,越来越多的受援人加入法律援助服务队伍,成为法治信仰者、传播者和推动者。

     

        创新为民 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曹小新同志一直奋战在法律援助工作的第一线,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标注出无数敢开全省先河的新纪录,开创了温江区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在她的积极努力下,健全服务网络,率先在全省构筑“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搭建服务平台,沿街落地建立600平米法律援助受援大厅,完善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法律援助热线电话等软、硬件设施。创新服务方式,率先在全省建立“温江法援”QQ群,开辟QQ语音、视频在线服务,使社区百姓足不出户就能与“专职律师”“零距离”对话;率先在全省建立法律援助律师信息库,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突出服务重点,率先在全市挂牌成立农村产权维护法律援助中心,主动服务农村产权改革;率先在全市成立首个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站;推行“3A”新型服务理念,全面优化服务环境;创新宣传形式,创办《温江法律援助》杂志,为社会各界了解法律援助工作,及时反馈意见建议搭建崭新平台。2003年《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82件,接待“12348”法律援助专线及来访咨询15494人次,共计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18658人次。公正客观的立场、热情周到的态度、缜密的思路,让曹小新同志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她的法律援助工作、她的法律援助团队,不断取得佳绩,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深入践行群众路线  同心携手结对帮扶

      曹小新同志不仅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而且自2006年担任司法局党总支组织委员以来,认真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在“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中,曹小新同志以最大的工作热情迅速投入进去,认真负责,心系群众,多次深入结对户家中,面对面、心贴心、手拉手,帮助他们解决力所能及的困难和问题。用实际行动真心尊重群众,真心贴近群众、真心深入群众,心贴心交流沟通,用真情实干赢得了结对户的认可。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到社区开展“法治大讲堂”“法制宣传进村入户”、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等专题活动共计17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6件,成功化解矛盾纠纷72件,协调解决信访纠纷30件;组织开展各类培训5期600余人次,开展政策法律服务6人次,协调解决11名社区贫困户劳动力就业。2012年她所在的局党总支荣获成都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2013年在全区党建工作考评中荣获一等奖。

      “真诚帮扶,结对共建”,在她所在的司法局党总支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金马新春社区各项经济社会事务取得了长足进步,“生态优美、环境整洁、百姓幸福”的新型文明社区正在逐步形成。   

      面对一张张渴求帮助的面孔,一双双期盼的眼神,二十五年来,曹小新同志以实际行动默默无闻地履行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一名司法行政干警的神圣职责:那就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遭受工伤得不到赔付的民工,家庭不和、饱受欺凌的妇女,得不到赡养的老人,权利受到侵害的残疾人…… “坚持走群众路线,想群众所想,为群众谋利益”,曹小新同志正在用一名共产党员的忠诚彰显着自己对人民群众的无悔誓言,用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回应民生期待,用公平正义护佑弱者前行,并用瞄准全省的胆识、敢为人先的勇气,标注出无数个全省率先的新高度,不断开创了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执着地演绎着自己精彩的人生价值!(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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