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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昌县司法局召开全县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3年12月25日讯      通讯员甄炎萍报道      日前,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司法局组织全县律师事务所主任在县人民检察院五楼会议室召开了主任会议,总结全县2013年度律师工作,剖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会上,新昌县司法局局长杨哲文简要介绍了2013年度司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并就全县律师业发展情况进行了重点阐述。他指出,2013年度新昌律师队伍及业务都得到了发展壮大,截至11月底,新增2名执业律师、7名实习律师,担任各级政府及部门、企业法律顾问341家,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311家,共计办理案件1395件,业务总收入达2538.9万元。同时,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也得到有效开展。其中,参加“阳光文化山里行”送法下乡活动15次,开展法律服务下基层活动26次,到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值班242人次,参与信访接待30人次。 
        杨哲文在会上对全县律师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要把谋划律师业的发展大计、确定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战略、把握律师个人的发展定位,与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二是要提升素养。律师不但要珍惜自己的行业形象和职业地位,养成严于律己的职业操守,更要强化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提高法律服务的前瞻性和实效性。三是要不断进取。要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有一个长远的谋划,要有创新发展的胆识,增强承接大型综合性法律服务业务的能力,还要加强对涉及新兴领域相关新增、复杂和疑难法律事务的研究。同时,律所要加强内部管理,确立发展规划,推进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会后,新昌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主任向各律师事务所主任介绍了案件管理中心的工作职责,指出今后案件将统一受理、统一流转、统一案件文书监管等。随后律师事务所主任们参观了新成立的案件管理中心。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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