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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总工会召开干部培训座谈会 进一步推进劳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3年9月9日讯     2013年9月6日上午,在苏州会议中心张家港会议厅,江苏省苏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沈华同志主持召开了苏州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座谈会。苏州市辖4市6区工会分管教育培训的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教育工会、创元集团工会以及苏州市总工会法工部、民管部、干校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学员代表共22人参加了会议。

     

      
        苏州市总工会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听取了与会人员的意见,总结了全市工会干部培训活动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按照会议安排,市总工会法工部负责人提交了《发挥工会组织优势,推进六五普法工作》报告。苏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沈华同志在座谈会上指出,干部培训是工会组织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全市工会要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继续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建立健全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长效机制的意见》,要广泛宣传劳动法治观念,坚持依法维权依法治会,实现党政满意职工满意。要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构建全方位、广覆盖的普法网络,保障普法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建立健全工会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基层工会普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实行目标管理。要建立健全工会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各级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完善工会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把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维权能力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 
        为了在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加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苏州市总工会法工部以参加本次会议为契机,编印《苏州市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资料汇编》,收录了苏州市工会法律援助办法、苏州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接访情况登记表、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实施细则、苏州市行政调解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规范性文件及法律法规,通过与会人员,将资料汇编发往全市89个镇、街道工会和17个经济开发区工会,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提供了新的教材。 (江苏省苏州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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