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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匀市法律援助中心获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殊荣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3年6月3日讯    通讯员赵才坤 冯雪梅报道     近日,司法部对全国300家法律援助单位授予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荣誉称号,贵州省九个法律援助工作处、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股获此殊荣,都匀市法律援助中心是黔南州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律援助机构 
        2012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创建活动以来,都匀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上级部署和创建活动方案规定的标准、方法和步骤,以服务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并将该项工作列为该局工作重点和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维护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 
        一是夯实窗口建设。将法律援助中心从七楼调整到一楼,重新购置办公设备,完善办公设施,实现“接待、咨询、受理、审批、指派、回访”一站式服务;开辟“心理无障碍通道”、“经济无障碍通道”、“维权无障碍通道”、“生理无障碍通道”四个绿色通道,开展“微笑式服务”;搭建了信访维稳暨“148”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平台,安排人员坐守值班,接待群众来电来访,确保群众疑惑能在第一时间得到解答。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整合市属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60人,建立了一支战斗力强的法律援助工作团队,确保随时能为申请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申请法律援助须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流程图》等二十三项制度,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并逐一上墙公开,让群众全面了解法律援助工作的内容及工作流程,引导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渠道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服务网络建设。在21个乡(镇、办事处)和市残联、妇联等9个行业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109个行政村、36个社区(居委会)法律援助联络点,建成了纵横交错的立体法律援助网络,实现了法律援助全覆盖。 
        五是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先后出台“法律援助局长接待日”、“法律援助五制度、八承诺”等制度,重点推出“法律援助点援制”,让困难群众不但能“不要钱打官司”,还能知情选择律师。 
        六是加强质量监督。认真开展了法律援助案件大回访活动,跟踪监督法律援助案件进程,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七是加强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借助电视、电台、手机短信平台和报刊、网络等多渠道加强法律援助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深入人心。 
        2012年,都匀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群众咨询1300余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50余件,解决重大疑难纠纷50余件。下一步工作中,该中心将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巩固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便民服务示范窗口”的服务质量,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增强群众的维权意识,使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使法律援助保障服务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  (贵州省都匀市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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