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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匀市荣获“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3年5月13日讯   通讯员陈双喜 刘飞报道    近日,全国普法办通报表扬了在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先进单位,贵州省都匀市榜上有名。 
        都匀市自2010年4月启动“法治都匀”创建工作以来,按照“完善一套机制,突出两个载体,狠抓三个重点,落实四个环节”的工作思路,取得了突出成效。 
        完善一套机制,保障“法治都匀”创建规范。制订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将法治建设工作目标分解到相关部门,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人。 
        突出二个载体,推动“法治都匀”创建深入开展。一是以典型示范为载体。明确了10个市级法治示范点,63个乡(镇)级法治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路、逐步延伸、滚动发展,稳步推进法治创建活动。二是打造系列创建平台。借助文明城市创建、全球绿色城市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平安工程、无毒社区、信贷信用工程等各种平台广泛开展创建工作,丰富了创建内容。 
        狠抓三项重点,增强“法治都匀”创建活力。一是狠抓依法行政。都匀市政府制定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计划,出台了《都匀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从源头上把好依法行政关。二是狠抓公正司法。都匀市法院向社会增选38名人民陪审员,推动“阳光”审判,推行执行案件和解“五步工作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都匀市检察院设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对案件办理实行统一受案、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 三是狠抓法制宣传。两年多来,都匀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先后开展法律“四进农家”、法律服务行、百姓法律讲堂、农村普法之家、法律图书室、法律明白人培训、“菜单式”普法、法伴我成长等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落实四个环节,确保“法治都匀”创建合力。通过落实组织领导、工作格局、创建标准、考核办法四个环节,推动“法治都匀”创建工作发展。 (贵州省都匀市普治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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