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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抓好法治文化文化阵地建设推进全民守法的思考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作者:重庆市石柱县司法局 张劲春

        发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引领作用对于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推进全民守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各项普法活动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现结合石柱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经验,就如何抓好全社会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推进全民守法作如下探讨。

     

        一、石柱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举措

     

        如何满足法治石柱建设的需要,提高各级各部门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的实战能力,这是石柱县法治创建活动的方向。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并给予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下,通过这几年的积极探索,在加强传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石柱县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抓手,坚持传承与创新并举、培育与推广并重、引领与实践并行,不断挖掘内涵、拓展阵地、丰富作品、优化载体、创新形式、狠推典型、壮大队伍,初步走出了一条具有石柱特色的法治文化繁荣发展之路。全县以深厚的诚信文化和法治文化底蕴为支撑,通过挖掘人文特色,依托优势产业,并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与社会发展、文化建设和群众生活相融合,推出了一批具有石柱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特别是在全市首创建成的五个法治文化工程,有效提升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整体水平,全面增强了法治文化建设的影响度、渗透力和趣味性,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实际行动,使法制宣传教育如春风化雨般的润入百姓心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一)首建“村(居)规范化法制学校”

     

        在全县建有198个固定法制宣传栏、43个法制宣传橱窗的基础上,2009年,借助“农家书屋”工程,整合资源,在龙沙镇石岭社区建立了第一所规范化的村民法制学校,发全市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建设之先声,以推动基层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持续开展。到目前,全县已建成村民法制学校241个,在册学员达到了5万余人。同时,组织各级各部门为农家书屋送去各类法律法规书籍资料共计200余万册,变“法律进乡村”为“法律驻乡村”。同时,实行了“五统一”(统一制作吊牌、统一规范职能职责、统一学校管理制度、统一农家书屋管理制度、统一职责制度上墙),促使法制学校能按照规范化配置、规范化管理、规范化运作的操作模式进行,将其打造成为了石柱县“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的亮点工程。

     

        (二)首辟手机报法制宣传专栏

     

        为切实提高群众积极参与“六五”普法的能动意识,2011年4月,在“石柱手机报”上开辟了法制宣传专栏,每周定期向全县党政机关干部、企业经管人员、村(社)三职干部等近两万名手机报用户宣传法律知识,报道法制建设工作最具代表性的新成果、新做法。覆盖了全县各层面法制宣传、法制建设工作骨干人群的“石柱手机报”法制宣传专栏,甫一开办,就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截至目前,共计发布近230期,传播法治信息近700条,法制格言100余条。

     

        (三)首办市内普法类杂志——《法治石柱》

     

        《法治石柱》创办于2004年12月,为季刊,在2010年8月被市新闻出版局批准为市内双月刊,现更名为《石柱法治》。其主要内容是反映和传播石柱县法制建设工作新动态、新探索,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交流工作经验,为全县广大干群提供法律服务,为执法机关提供行动指南。围绕主题、图文并茂,开辟领导讲话、工作指南、工作动态、普法广场、理论走笔、司法战线、古案今考、人物典范、依法治县、新法传递、警钟长鸣、经验交流、法制文苑、读书心得等20余个栏目。到目前已刊登各类工作信息、法治散文、诗歌、言论、小说、情景剧共计1300余篇,调研文章40篇。每期印数为1000册,到目前共编印发46期4.6万册。免费赠送给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村(居)委、学校、医院和企业,供全国普法办、全市各区县司法局、市司法局各处室及利川市司法局阅读交流,并送国家图书馆存阅。该杂志主管部门是石柱县人民政府,主办单位是石柱县司法局,协办单位为中共石柱县委法建办。该杂志的经费来源由市委法建办划拨的法制宣传专项经费和县财政划拨的法制建设工作经费组成,每年经费约6万。从创刊到现在,明年已是10周年。先后有江津区、南川区等地前来学习取经。多次受到市局领导和县上有关领导的高度称赞。它已成为石柱县普法宣传工作的标杆。

     

        (四)首建“红喇叭”法治文艺宣传队

     

        “红喇叭”宣传队是石柱县基层理论宣传“铁杆”队伍,是利用民智,集中民力,鼓励人民群众自发学法普法的一种创新。它解决了法治文化抽象、难理解、难接受的问题,突出了法治文化的大众性、娱乐性和广泛性。自2010年创建出征以来,这只队伍活跃于基层的每个角落,为推动全民普法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得到市委宣传部的肯定和认可。并多次组织专业人员,充分挖掘“红喇叭”法治文艺宣传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宣传潜力,多用群众的语言及群众身边的事例,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现有的法治文艺节目进行再创作,进村组、进山寨、进社区、进企业、进场镇,演出了快板《情暖冰心》、独唱《走进新农村》及三句半《老汉再也不用愁》等一大批优秀的民间法治文艺作品,使法制宣传工作克服了条文说教的繁琐,更加入情入理,营造起“六五”普法的浓厚宣传氛围。到目前,共改版创作法治文艺节目20多个,开展巡回法治文艺演出250余场次。这支“红喇叭”法治文艺宣传队由县内20支民间文艺团体组成,受县委宣传部、县委法建办双重管理,并建立有严格的节目创作制度、演出制度、经费管理制度、目标考核制度,就主题节目创制、演出效果支持、年度完成场次、工作经费保障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管理。

     

        (五)创办网络普法媒体——“石柱法治网”

     

        始办于2010年9月,又于2011年5月改版。该网站辟有法制宣传、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司法动态、行政执法、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基层司法、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司法文书等10多个栏目,并根据不同时期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临时开设宣传专栏。为读者提供了投稿、法律咨询信箱等。旨在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和增强广大公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着力深化依法治理,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为建设“和谐石柱”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截至目前,该网点击率达60余万人次。

        在抓好以上五个法治文化工程的基础上,还着重抓好以下五点:一是“普法读本”的编印,结合每年度的重点普法内容,编写《法治故事专刊》、《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读本》、《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六五普法读本》等普法教材;二是抓好了法治主题公园、主题长廊的建设。在2011年建成了长300余米的县城滨河公园法治主题长廊,于去年在鲤塘坝新区的县中医院附近的石林公园建成了占地2000余平方米的法治主题公园;三是打造了一批楼宇法治文化。在县城畔山华府、城南花园等部分成熟的居住小区打造了一批楼宇法治文化;四是开通了普法QQ群及QQ漂流瓶普法,开通了“石柱司法”新浪微博;五是建成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2所,带动青少年课外法治文化教育的阵地建设。

        近年来,石柱县每年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上资金投入都在15万元以上(由市委法建办和县财政划拨的法制建设工作经费组成)。参与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队伍达到了1500余人(含公检法司干部、各级各部门的法治工作人员、法治文化创作队伍、法治文艺演出队伍、自愿者等)。

     

        二、现阶段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石柱县对法治文化建设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仍是初步的、不系统的、不完整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认识单一,重视不足。法治文化是法治精神的精髓,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法治文化建设是法治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实现法治化目标,必须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但基层的一些同志,甚至是少数领导干部对法治文化建设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认为经济发展是硬指标,法治文化建设是软任务,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具体表现在抓法治及法治文化建设的人员配备不足,经费保障不力,工作缺乏规划和指导,推进力度不大,工作成效平平。目前,石柱县法治文化建设还是由县委法建办和县司法局共同开展,但实际上是县司法局在唱“独角戏”,还没有形成合力,工作开展起来存在很多困难,没有形成应有的规模和效应。此外,自身素质还不适应法治文化建设的需要,尤其是对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中组织、策划、协调、落实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学习、借鉴、提高。

        2、形式单调,氛围不浓。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全新的课题,没有多少现成的经验可借鉴。目前主要存在着载体还不多,活动形式简单陈旧,活动内容不够丰富等问题。没有把法治文化建设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去谋划、去落实,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氛围不够浓厚,其导向作用和影响力不够明显。一种文化一旦被人们所接受,它对人的行为和社会价值取向的影响将在很长时间内产生作用,甚至根深蒂固。

        3、法治文化发展不够平衡。近年来,法治区县和法治乡镇创建活动的开展极大地促进了各地的法治建设,法治文化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如龙沙镇开通了法制宣传广播村村通,在法治文化建设中发挥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工作成效十分明显。但大多数乡镇声音不响、动作不大。

     

        三、强化并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建议

     

        法治文化活动具有渗透性、感染性和趣味性,同时具有前瞻性、时代性、系统性和知识性,是开展普法教育推进全民守法最有效的形式和最佳方式。它通过喜闻乐见的方法让公民在寓教于乐中接受法制教育,教育的面广、影响深、作用大。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法制建设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改革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党的十七大对确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法制观念教育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法治文化建设作为依法治国、建立法治社会的基础性工作,要不断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积极探索,总结规律,促进发展。

     

        (一)分工负责,确保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落到实处

     

        任何一项工作工落到实处,并取得效果,明确分工的体制机是必不可少。一是实行分工负责制。县域内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行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制。如城区、街区、公园广告、招牌等法治文化建设设施由市政局、国土局牵头,协调部分单位参与;法治文艺创作由文广局牵头,协调部分单位参与;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由教育局(委)牵头,协调部分单位参与。各乡镇的法治文化建设由各乡镇政府负责实施。县法治文化阵地协调小组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每年进行总结评比,纳入单位年终考核内容,以推动和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同本区域的社会和经济同步发展。二是要切实强化保障机制。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一项公共服务纳入公共财政供给阵地,进一步落实政策、资金和人员等各项保障。经费保障采取财政预算制、部门协调制、社会运作制等方法解决。三是要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机制,既要全面发挥主管部门的牵头协调作用,更要拓展渠道,激发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热情。四是要积极探索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市场化运作,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在法治文化产业上投资,促成文化成果的转化,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的法治文化产品,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狠抓重点,打造富有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推进“六五”普法的开展,要突出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引领,开展全方位、大纵深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但各区域有各区域的特点,要把重点放在着力打造富有特色的法治文化的新品牌上下功夫。

        1.法治文化户外阵地时时新。在不同的地区,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灯箱、石碑、公益性广告牌等为载体,宣传“六五”普法规划、法律知识。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法治主题公园、法治主题长廊、法治文化墙、法治楼宇文化等的建设,定期更新法律知识内容及图片,让广大居民群众随时身处在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当中。

        2.法治文艺节目时时演。抓好法制文艺创作和演出,招募一批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基础、扎实的文艺功底、热心创作的人员,创作出贴近群众生活、形式多样、内容精彩的文艺节目。然后组织法治文艺宣传队开展法制文艺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以相声、小品、歌曲、戏曲或说书等形式,力争每季度到每个场镇、每个街道、每个村(居、社区)开展一次法治文艺演出,以扩大法治文艺受众的覆盖面,提升法治文化的影响力。由此解决法治文化抽象、难理解、难接受的问题,突出法治文化的大众性、娱乐性和广泛性。

        3.法治影视节目定期放。一是组织电影播放队伍,每月到每个场镇、每个街道、每个村(居、社区)开展一次法制电影播放活动;二是法治电视节目天天播。每个电视台开辟一个法治节目台或法治栏目,每天播放与法治相关的节目。

        4.法治文化粮食处处有。开发制作台历、挂图、雨伞、折扇、扑克、书签、杯垫、环保袋等各类载体,广泛传播法治文化。运用群众乐于接受的戏曲、故事、春联、年画、短信、书画、动漫等各类艺术形式,有效传播法治文化,使之成为家喻户晓的法治文化品牌。

        5.法治刊物年年办。一是编印普法读物。组织精干队伍,根据每年的普法重点编印普法读物,发放到每位干部手中,有条件的可以发放到每个公民手中;二是出版普法期刊。每个区县都编印一本法治期刊,重点介绍该区域普法动态、经验、成效等,请公民学习了解法律知识和本地区普法教育情况;三是组织开展法制书法、法制剪纸、法制诗画等比赛活动,选取较好的作品编制成集,把法律的宣传融入到传统的艺术形式中去,让干群感受学习法律的乐趣。

        6.法治评选季季抓。法治文化建设要以典型引路,不能一哄而上,要握紧拳头,抓好特色。通过每年开展的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标兵单位和“十大法治人物”、“法制好新闻”、法治文艺好作品等法治评选活动,激发群众广泛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热情,以法治文化建设的绚丽多彩推进“六五”普法的滚滚春潮。

        同时,还应抓好法治文化建设的试点和样板建设。如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首先要抓好一个学校的法治文化建设的试点,以样板的法治文化校园建设推动全县中小学法治文化校园的建设。如“农民法治文化社区”也要抓好一个样板建设,以典型引路,推动全县法治文化建设的全面推进。并针对各级干部职工、青少年、农民及农民工、企业从业人员、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等不同群体的特点,依托现有场所、阵地、机构,建设符合各类群体需求的法治宣教中心,打造具有明显类别化特征的法治文化教育基地。

     

        (三)抓好两个队伍建设,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上台阶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必须要有一支强大的人才队伍。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一是要大力加强普法教育专兼职工作人员的能力培养,不断提高其法律知识水平和普法宣传、参与法治文化教育的能力,充分发挥他们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骨干带头作用。二是要加强对基层法治文化人才和群众文艺团队的培养和扶持,建立激励机制,创造良好环境,鼓励在法制文艺、法制文学等方面有特长的业务人员加强创作,并对其每年进行培训,提高其创作水平,不断推出能反映时代精神、富有教育意义、具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质量较高的法治文化产品,促进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如:法治文化创作队伍。建立一支有文艺、绘画、书法、剪纸、篆刻、雕刻等文化文艺特长的人员的创作队伍;法制文艺演出队伍,建立或依托地方文艺团体演出法制文艺节目;法制文化广告制作宣传队伍,依托部分广告公司,搞好法治文化的广告宣传。

        以法治文化陈地建设引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文化的力量影响和推动全社会崇尚法律、遵守法律,必将为促进法治建设,又好又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强大内在动力和有力的精神支撑。

                                                               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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