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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海市司法局干警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3年4月27日讯   通讯员高丽报道    近日,全国妇联、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对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实践中认真履行维权职责,贡献突出的1000个集体和1000名个人进行表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贺华春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贺华春同志长期致力于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维护,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摆在突出位置,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抓宣传促保障,营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氛围。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纳入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列入普法教育依法治市规划,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意识;利用“三•八”国际妇女节、“六•一”国际儿童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扎实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专项宣传活动,提高妇女儿童维权能力和全社会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意识。二是抓阵地促保障,促进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落实。开展“法律进学校、进社区”活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开展并规范“法制副校长”制度,促进全市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发挥普法讲师团的作用,为妇女儿童开展巡回法制讲座,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三是抓结合促实效,提升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水平。将“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与广大妇女儿童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相结合;坚持把法治文化建设与妇女儿童文化生活相结合,不断满足他们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把保护妇女儿童生存权、健康权、教育权、发展权与依法治市方略相结合,完善政策体系,健全科学有效的妇女儿童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为深入推进法治乌海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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