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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信息工作取得“三个第一”优异成绩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3年2月7日讯    通讯员吴冰燕报道     在福建省厦门市第四季度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工作通报中,海沧区取得“三个一”突破,即信息采用数全市排名第一、在六个区中排名第一、省厅采用量排名第一。 
        2012年,海沧区司法局把做好信息工作作为提升整体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作为体现工作成效的重要载体,紧扣重点,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推进信息工作取得新进展,荣获了“2012年厦门市司法行政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一是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责任人具体抓,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状,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形成层层有任务,人人有责任的良好格局。 
        二是人人参与。引导和鼓励全体人员参与到信息宣传工作中来,精确捕捉司法行政工作中的敏感信息,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亮点、热点问题,对工作中涌现的新人新事新动向第一时间予以报道。并针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动向和主流,积极主动地策划一些富有成效的信息宣传活动,逐步形成了全体人员共同参与信息宣传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是丰富载体。讲究工作方法,用活宣传武器,先后创办了《法治海沧》、《海沧司法行政信息》、《司法行政简报》、《信息工作通报》等刊物,已印发各类刊物35期,通过信息宣传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有效提升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四是成绩斐然。2012年,该区司法局信息宣传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不仅稿件数量多,且质量优,采用率遥遥领先,采编的信息被国家级刊物《普法依法治理通讯》采用,实现了新的突破,被《法制今报》、《福建省司法厅简报》等省级、市级刊物采用156篇(次),且在《厦门日报》刊登了“法治创建”宣传报道2篇(次),对法治海沧创建、司法行政工作等进行了全方位、深层次、立体化的宣传。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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