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人物
     法治人物
     
    平凡岗位 精彩人生(系列报道一百一十四)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编者按:“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曾几何时,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有多少英雄豪杰因成就了一番大业而名垂青史,又有多少文人墨客在人类文明的星河里至今还熠熠生辉。而那些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的人们,他们也以不平凡的事迹和精神打动和激励着无数的人,正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谱写着他们精彩的人生。为此,本频道特推出《平凡岗位·精彩人生》系列报道,欢迎投稿。—— 

     

    一生痴情为公证 
                                        ——记山东省优秀女公证员王春燕

     
        本网2013年3月1日讯    通讯员曹西伟报道    山东省新泰市公证处副主任王春燕,从事公证工作20多年来,始终牢记服务宗旨,积极开拓服务领域,严于律己,履职尽责,为新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公证员,泰安市优秀公证员,新泰市优秀知识分子,新泰市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新泰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多项荣誉称号,并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个人三等功。

     
    知难而进,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1985年王春燕进入公证处时,只有高中文化程度,对于公证工作,可以说是个门外汉,对法律知识更是一窍不通,但在困难和压力面前,她迎难而上,通过自身的刻苦学习,1988年通过了全国成人高考,以优异成绩被华东政法学院录取,并取得法律本科文凭。1992年王春燕参加司法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了涉外公证员资格。 
        近年来,她除了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外,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加强业务学习,特别是对新颁布的《公证法》和修改后的《公证程序规则》等法律法规反复学习研究,力求吃准、吃透,正确领会。在此基础上,她把所学到的知识,广泛地运用到公证实践工作中,撰写了大量的专业论文,刊登在《山东法制报》、《司法论丛》、《大众法制》等刊物上。多年来从未出现过错假证,多次受到上级好评。

     
    恪尽职守,履职尽责,全力服务经济建设

     
        王春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主动为企业改制重组、劳资关系及其他重点工作提供热情、细致、全方位的公证服务,全力服务于全市的经济建设。仅2012年就办理公证620余件,收费近30万元。 
        去年4月15日,特变电工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为不影响第二天施工,王春燕和另一名公证员从晚上11点工作到次日凌晨3点,顺利完成了整个取样保全的工作。 
        今年7月份,王春燕带队参与新泰二酒厂物品查封、清点保全证据公证,当时气温高达30多度,车间不通风,酿酒原料发酵的味道刺鼻,她冒着随时都有中暑中毒的危险,和其他三名同志一道,用了一天时间将物品清点完毕,脖子、胳膊晒伤了,火辣辣的疼,但她无怨无悔。 
        今年11月19日,新泰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15人遇难,领到任务后,王春燕冒着严寒驻守在事故发生地,办理遗物等保全公证,力保万无一失,得到了遇难者家属及公司的信任和赞扬。 
        在去年禹村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中,王春燕连续工作49天,舍弃节假日,冒着酷暑,每天早上6点半出发,傍晚7点以后下班,先后为群众解答公证法律咨询500多人次,办理继承权公证110余件,制作法律文书210份,参与协调化解矛盾纠纷14起。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进行上门服务。张某偏瘫,行动不便,她冒雨赶到家中,现场办理了相关手续,当事人深表感激。

     
    严格要求,热情服务,树立良好职业形象

     
        作为业务部负责人,王春燕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坚持以素质求质量,以质量求信誉,把“热情、礼貌、快捷、准确、负责”十个字作为服务准则,坚持做到“四个一”: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把椅子、一杯热茶,把“宾至如归”的服务带给每一位当事人,让当事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去年8月份,有一项涉外公证,有关文件和文书要求翻译成德语,她不懂德语,本来可以直接推掉,但鉴于当事人急迫的心情,她欣然接受了该项公证,通过各种渠道,费尽周折,找到了懂德语的翻译,与翻译一起逐字研究分析,最后完整准确地将所有公证文书翻译完毕。当事人拿着公证书激动地说:“你们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都是一流的。” 
        王春燕常说:“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工作上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她每年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出差在外,连续三年没有给父母过生日。为不影响白天上班,每次病了都是利用晚上的时间打吊瓶。只要是合法要求,她总是有求必应,随叫随到,从不给当事人添麻烦,竭尽全力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一些常年法律服务单位都把她当成知己人,遇事总想听听她的意见,王春燕的专业素质和敬业精神感动了许多人,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公证形象。 (山东省新泰市司法局供稿)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