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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奖罚措施助推干警工作积极性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3年5月3日讯   通讯员麻小平报道    为规范干警执法行为,提高干警执法水平,提升办案质量,促进公正执法,进一步加强案件考评监督奖惩机制,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制订了《案件质量考评奖罚实施方案(试行)》助推办案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奖励实施方案具体实行“一案一监督,一案一考评,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奖惩”机制。此机制是结合该院检察工作实际,按照有关规定并参照外省市检察机关做法进行的有益探索。对于考评优秀的案件以办案科室性质的不同分别奖励50元到1000元不等,对于考评案件不达标或者被上级检察院通报批评的取消参评资格并处罚100元到500元不等。 
        由原州区检察院领导成员和办案部门负责人员组成的案件质量考评领导小组每月对各办案部门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执法办案不规范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限期整改完善,确保案件质量考评奖惩机制落到实处。力求使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办案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办成精品案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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