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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烧靖国神社中国人曾参与日本核泄漏救援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在韩国服刑10个月后,刘强在“引渡案”中被首尔高等法院判决释放供图

    在韩国服刑10个月后,刘强在“引渡案”中被首尔高等法院判决释放

     

    靖国神社纵火者刘强代理律师回溯“引渡案”前后———

    曾在靖国神社纵火的中国公民刘强,1月3日被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判决释放。当天,首尔高等法院就刘强引渡日本案作出拒绝日方引渡请求的裁决。我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称,中方对此案结果表示欢迎。

    刘强曾先后两次对日“玩火”:2011年12月26日,他在靖国神社门前纵火,随后逃脱日方拘捕转赴韩国;仅仅13天后,2012年1月8日,他又向日本驻韩大使馆投掷燃烧瓶,并终因此而获罪服刑10个月。其间,日方于2012年5月要求韩方将刘强引渡日本接受审判。“引渡案”从去年11月底开始,历经3次庭审的刘强,最终被释放。

    昨日,本报记者对代理该案的韩国世宗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成员之一郑天姝进行了专访。

    辩词:既然靖国神社属于私人财产,那么为何有政坛人物前去参拜?这显然是一起政治性犯罪。

    审判结果

    “政治性犯罪”,不应引渡日本

    记者: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做出了释放刘强的判决,并没有应日方要求将其引渡至日本,依据是什么?

    郑天姝:在经过三次庭审后,法官最终认定刘强在日本靖国神社纵火的行为属于“政治性犯罪”,非个人犯罪,因此不构成向日方引渡的条件,这在本案的判决中成为了核心依据。

    记者:最终从首尔高院得到了“政治性犯罪”的认定,作为代理律师,您做了怎样的辩护工作?

    郑天姝:我们事务所派出了10人的律师团队(7名韩国律师,2名中国律师和1名美国律师),在研读了大量国际案例后,对刘强一案向法庭先后做出了超过100页的论证和意见书,坚持论证该案属于政治性犯罪。

    该案审理中有一次焦点辩护。作为公诉人的韩国检察官,曾代表日方提出争辩:靖国神社是天皇的神社,实际上属于私人财产;刘强纵火损坏私人财产,应判为个人犯罪、引渡日本。代理律师当场驳斥道:既然是私人财产,为什么先后有如此多政坛人物前去参拜?它属于政治象征物,针对该地的行为应属于政治性犯罪。法官认定了我方代理律师的辩词。

    记者:判决是否开了先例?

    郑天姝:是的。实际上,以往判定“政治性犯罪”的依据,往往是当事人在参与了政治团体的背景下;现在刘强纵火属于个人行为,我们就力图强调刘强是出于“对政治秩序不满”才犯下政治性罪行。法官最终认定了我方观点。

    我们一共向法庭提出了三条辩护论据。其一是该案属于政治性犯罪;其二是根据国际法,鉴于目前日本右翼化的政治环境,将刘强引渡过去恐受不公正判决;其三出于人道主义,刘强已经在韩国服刑10个月,再加上2个月的审查拘留期,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法官最终还是认定了第一条。

    现场:刘强的母亲在法庭上呈现了多张“革命烈士刘别生”的照片,还有一张烈士证明书。

    庭审细节

    韩民间组织请愿公正判决

    记者:在三次庭审过程中,您印象最深的细节是什么?

    郑天姝:在第二次庭审的时候,我们将刘强的母亲从上海家里接到了韩国首尔,刘母带来了许多关于刘强祖父的物证,在法庭上呈现了多张“革命烈士刘别生”的照片,还有一张烈士证明书。抗日战争时期,刘别生曾任新四军第一师的旅团长,屡立战功。

    记者:有报道说,刘母在法庭上表示,刘强此举是为外祖母报仇。

    郑天姝:实际上,刘母强调更多的是:她的儿子本来是怀着以德报怨的心态去日本的,尽管家族遭受了那么多苦难,但他当时还是去参加日本福岛核泄漏的救援工作。在不到5分钟的个人陈述中,她哭诉了自己母亲当年怎样沦为慰安妇的惨痛经历,表达了对于家难的痛心,在场听审的许多人陪着她流下了眼泪。

    记者:有一次庭审过程中,有旁听的韩国反日团体当庭表达了诉求?

    郑天姝:那是韩国的民间组织“太平洋战争遗族会”。该组织出席了全部三次庭审,会长梁顺任曾在庭审结束后单独找到法官,表达了该团体曾就慰安妇史实一次次向日方提起诉讼却无功而返,请求法官对刘强作案的动机、时代背景重新考虑,作出公正的判决,并向法庭提交了书面请愿。在第三次参加庭审时,梁顺任会长几次从旁听席上起立,当庭呼吁“将刘强送回中国”。法官表示,对该民间团体的请愿表示接受。

    原声:他并不想真的造成多大的损害,他说自己的目的就是要引起日本政坛的警觉,给右翼分子敲响警钟。

    心路历程

    怀着包容之心,受了右翼之气

    记者:如刘母所言,刘强在2011年底前往日本是去参加灾后救援,为何起了纵火之心?

    郑天姝:2011年10月份,刘强以个人身份前往日本福岛,本来确实是去参加救援志愿活动的,他踏踏实实地做了大概两个月工作,参加了包括献血等在内的多种志愿活动。结果在12月18日这天,他受了日本政坛的刺激,彻底重新燃起了反日情绪。当日,时任韩国总统的李明博来到日本访问,和时任日本首相的野田佳彦进行了会谈。结果当时两位领导人因慰安妇问题起了争执,野田佳彦对有人在日本大使馆前竖立慰安妇铜像一事表示遗憾,李明博则对日方对于慰安妇的态度大为不满。在读到这起“双方近于争吵”的时政新闻后,刘强怒了,回想起了有过慰安妇经历的外祖母,心里反日的火又烧起来了。

    12月26日在东京的靖国神社,刘强还特意选了一个没那么多人的时间,点燃了大门的柱子。他并不想真的造成多大的损害,他说自己的目的就是要引起日本政坛的警觉,给右翼分子敲响警钟。

    记者:在韩国,他为什么又向日本驻韩大使馆投掷燃烧瓶?

    郑天姝:既然已经开了反日的头,他又给自己制定了一个缅怀家族先烈的行程:先去了外祖母曾经在抗日时期待过的韩国木浦、大邱,然后又去了首尔的“西大门刑务所”,他知道那里是他外曾祖父遇难的地方。刘强的外曾祖父曾是一名中学教师,当年韩国沦为日本殖民地的时候,曾被强行命令教授日语。怀有民族气节的外曾祖父私下里依然给学生们讲授韩文,被日本巡警抓进了刑务所,活活拷打致死。

    现在的西大门刑务所已建起了历史纪念馆。刘强到了以后,在里面看到的是:用人物蜡像、刑具模型真实再现出的一幕幕历史场景,这一下子又刺痛了他,挑动起了他的反日情绪。后来就有了到日本驻韩大使馆扔燃烧瓶的事了。

    记者:这一判决在韩国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郑天姝:首尔高院充分听取了辩护方的证词,考虑到刘强案的特殊家世背景、历史背景,做出了开创先例的判决。在庭审结束后,首尔高院在判词中对于慰安妇的历史有了全方位、详细的认定,并对韩日双方对于历史问题的立场差异进行了详细说明。这在韩国的司法界是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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