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1年8月19日讯 通讯员贺华春报道 近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上,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被中宣部、司法部表彰为“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这一荣誉是对该市“五五”普法工作的最高褒奖,是对该市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的肯定,也是该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突破,具有里程碑意义。
“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乌海市的普法工作在市委、政府、人大、政协的领导和监督下,明确思路,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扎实推进,以抓好各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为基础,以“法律六进” 活动为载体,以法治城市创建为目标,以专项治理活动为特色,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可喜的工作成效。五年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广大公民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基层民主法治基础不断夯实,社会法治环境不断优化,为我市“十城连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证。
同时,乌海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被评为“全国先进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乌海市普法讲师团成员杨培荣被评为自治区唯一的“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模范”,内蒙古海勃湾发电厂厂长佟长敏被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