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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庆市委常委会研究部署法治城市创建工作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2年11月21日讯   11月16日下午,广东省肇庆市委常委会议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市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肇庆市参加“全国首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出席会议的有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胃会议,市委书记徐萍华主持了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首先,市法治创建办常务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刘庆良对我市法治创建工作进行了回顾。他说,肇庆市在法治创建中坚持先行先试,着力打造“法治肇庆创建模式”;注重良法善治,不断建立法治城市科学体系。通过3年多的努力,肇庆市在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学法守法、依法治理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全面进步,市民的法治意识有新的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大大提高,法治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法治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接着,刘庆良同志介绍了肇庆市争创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工作情况。今年5月以来,全国、全省开展了首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第二批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先活动。肇庆市参加了全国、全省首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先活动;四会市、德庆县参加第二批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先活动。9月,肇庆市和四会市、德庆县顺利通过了省检查组的检查考核,省检查组对肇庆市以及四会市、德庆县争创“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目前,省普法办已将肇庆市和四会市向全国普法办推荐,参加“全国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活动。

        听取汇报后,常委们对肇庆市开展法治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感到满意,一致同意肇庆市及四会市参加“全国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先申报活动。

        最后徐萍华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她指出: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是“六五”普法的重要工作,我们要抓住参加全国评先活动契机,围绕目标,迎难而上,加大力度,进一步做好法治创建工作,努力开创法治肇庆建设新局面,力争肇庆成为全国首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广东省肇庆市法治创建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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