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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色魔强奸猥亵6名妇女被判刑十一年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2年10月22日讯    色魔秦某因持刀在大冶市老城区强奸、猥亵妇女作案6起,受到法律严惩。近日,湖北省黄石市大冶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了此案,对被告人秦某犯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秦某今年35岁,系大冶有色铜录山矿职工,住大冶城关东风路。近年来,秦某沉溺浏览色情网站,不能自拔。2009年6月17日和2010年1月26日晚8时许,秦某分别窜至大冶市发达市场某门店和原大金收费站路段,趁人不备,采取持刀挟持手段,对两名妇女实施强奸。

        2011年1月1日晚6时许,秦某酒后色心大发,持匕首尾随一名妇女到大冶市发达市场旁厕所内,持刀威胁妇女,对其实施猥亵。作案后秦某害怕被抓,但作案成功的快感又让他心存侥幸。2012年1月27日、3月12日和3月22日,秦某又以相同手段在大冶发达市场旁厕所内、大冶大道冶兴家俱城路口、大冶大道邮政局单身宿舍楼等地,对三名妇女实施猥亵,其中由于一名妇女反抗,被告人秦某害怕恶行败露未能得逞。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今年3月26日,正在逛街的被告人秦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公安机关经过DNA比对,确认被告人秦某就是大冶市3年前两起恶性强奸案的重大嫌疑人,被告人秦某对强奸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秦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一个月;同时,被告人秦某以暴力、胁迫手段多次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又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湖北省黄石大冶市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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