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人物
     法治人物
     
    争当人民调解能手 服务和谐鹰潭建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2年9月27日讯  通讯员杜伟琪报道  自江西省鹰潭市司法司法行政系统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以来,积极探索社会管理新模式,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努力营造和谐鹰潭良好法治氛围,与此同时,也涌现出了一批人民调解能手。此次我们选取了其中几个“人民调解能手”的典型代表,与大家分享一下他们的故事。

        基层人民调解员在长期的调解工作中有着共同的体会:做调解工作要有“橡皮肚——无论当事人怎么说,自己受多大的委屈也不能带着情绪工作,要有容人的肚量;兔子腿——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要多跑腿、勤跑腿,不能怕麻烦;婆婆嘴——调委会调处的纠纷不是一句话两句话就能说服当事人的,要从法律角度、人际关系、事态产生的后果等多个方面反复讲,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彭寿荣,贵溪市司法局天禄司法所所长、天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

        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10年来,他忠实履职、廉洁奉公、以情感人,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尽心尽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主持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其中重大疑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100%,如讨要农民工工资、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化解、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调处等,为天禄镇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08年,某地产开发公司的商品房(一期)开发工程(天禄镇集镇建设),于公司发包给浙江人朱某建设,2009年1月28日,朱某领取工程款后,未兑付农民工工资,就独自回浙江老家过年,致使工地120余名农民工拿不到工资而到市政府集体上访,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2009年6月13日,该工程转包给浙江人陈某建设。转包时,公司、朱某、陈某之间未将前期工程数量及工程款项结算清楚。陈某施工后,由于不善管理,帐目不清,于2010年2月10日发生农民工阻路事件,公司欠陈某农民工工资37.84万元。欠朱某农民工工资及材料款107.32万元。
        针对这一情况,彭寿荣曾多次调查了解情况,面对发包方和承包方不配合的困难局面,他始终坚持公平处理的原则,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掌握了真实情况。最后形成汇总资料,认真分析原因,找准突破口,在掌握既定事实的情况下,召开三方调解会议,提出解决方案:首先将朱某、陈某的工程量结算清楚,其次马上安排资金,支付已结算清楚的农民工工资,最后在2010年春节前拿出结论和付款计划,保证农民工能顺利回家过年。在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下,农民工兄弟顺利拿到工资,高兴的回家过年。


        彭端敏,鹰潭高新技术区白露司法所副所长,人民调解员。

        “把和睦送给别人,把幸福送给别人”这是他工作追求的目标。身为一名人民调解员,他以自己真诚、细致的工作态度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信赖和支持,这也成为他工作的动力。2011年以来,彭端敏共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多起,成功率达到100%,在调解工作中真正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筑牢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维护高新区的平安与稳定贡献了自己一份力量。2011年12月,辖区村民王一开车在回家途中将横穿马路的同村村民王二撞伤,两家因医药费、调养费数额产生分歧,王一认为责任不全在自己,且王二索要数额过高,不愿理睬。王二七十多岁高龄的母亲一度跑到王一家去闹,引来周围村民围观。

        了解此事后,彭端敏感到事情的严重性,这不是两家人的事,因为如果让事态发展下去,一来两家的矛盾可能升级,二来老人家年事已高,一旦出个什么事,责任谁都承担不起,社会影响也不好。他立马找来双方当事人,告诉他们这样下去两家的矛盾不可能得以解决,甚至可能恶化,并苦口婆心的做王一的思想工作的同时,又对王二的母亲进行法律和思想教育。经过不懈努力,双方终于坐下和解,达成协议,一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祝仁健,江西六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保卫部部长。

     

        他是一名在调解、内保战线工作了二十多年的干部。二十多年来,祝仁健同志把维护公司稳定、维护职工利益,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和谐企业建设,保障职工、家属合法权益作为衡量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标准,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投入人民调解工作中,化解各种矛盾纠纷,营造了和谐稳定环境,推动了公司和谐企业建设步伐,为公司稳定和构建和谐企业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职工家属敬重和爱戴。
        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是人民调解员的利器。祝仁健同志清醒地意识到:要想干好这份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基层人民调解员,就必须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1996年他参加了法律专业成人自学考试,经过不懈努力和拼搏,获得了法律专业本科文凭。现如今他成为人民调解战线上一名精通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人民调解员。
        二十多年来,他直接参与调解的家庭、邻里、婚姻以及周边农村等各类民事纠纷达60余起。今年2月份,公司万某家,因孩子的学费问题,俩夫妻大打出手,家中的家具、电器等都砸光了,万某的丈夫曾某要求离婚,万某爬上七楼扬言:“你敢提出离婚我就跳下去。”祝仁健同志闻讯后,立即赶到现场,以情动人,以法育人,耐心做万某的思想工作,稳定万某的情绪,经过长达数小时劝导,万某放弃了轻生的念头;事后,祝仁健同志会同公司有关部门经过多次调解,家庭矛盾终得以化解。  (江西省鹰潭市司法局供稿)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